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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宁河区2022年拆迁公告:天津未来科技城拓展区基础设施配套一期工程建设拆迁范围拟征收天津市宁河区造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3-01-05

本文标题:天津市宁河区2022年拆迁公告:天津未来科技城拓展区基础设施配套一期工程建设拆迁范围拟征收天津市宁河区造甲城镇冯台村集体土地4.25371公顷(63.80565亩)

  天津市宁河区征收土地公告

  津宁公告〔2022〕30号

  2022年11月14日,天津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以《市规划资源局关于宁河区2022年第十六批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的批复》(津规资源准函〔2022〕128号)批准征收土地4.25371公顷,现将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天津市宁河区2022年拆迁公告:天津未来科技城拓展区基础设施配套一期工程建设建设建设拆迁范围拟征收天津市宁河区造甲城镇冯台村集体土地4.25371公顷(63.80565亩)

  一、建设单位及建设项目名称、土地用途

  1、建设单位:天津未来科技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建设项目:天津未来科技城拓展区基础设施配套一期工程次干路十二(产业大道至永定新河北路)道路及市政配套工程、次干路十八(产业大道至次干路三)道路及市政配套工程、雨水泵站工程;

  3、土地用途:交通运输用地、公用设施用地。

  二、天津市宁河区拟征收土地位置(见附图)

  东:造甲城镇冯台村土地;南:造甲城镇冯台村土地;

  西:造甲城镇冯台村土地;北:造甲城镇冯台村土地。

  三、天津市宁河区征用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征收造甲城镇冯台村集体土地4.25371公顷(63.80565亩),具体情况如下:

地类名称

征收土地面积(公顷)

征收土地面积(亩)

耕地

3.58102

53.7153

园地

0

0

其他林地

0.04503

0.67545

牧草地

0

0

其他农用地

0.62766

9.4149

建设用地

0

0

未利用地

0

0

合计

4.25371

63.80565

  四、天津市宁河区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及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天津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为51万元/公顷,计216.93921万元。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采取货币补偿,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五、天津市宁河区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

  依照天津市规定,本次征收土地安置农业人口24人,其中劳动力16人。采取货币和社会保障方式进行安置。

  六、本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安置。

  七、其他内容

  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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