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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武清区2022年拆迁公告:工业、绿化建设拆迁范围拟征收天津市武清区上马台镇集体土地1.49759公顷(合22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3-01-05

本文标题:天津市武清区2022年拆迁公告:工业、绿化建设拆迁范围拟征收天津市武清区上马台镇集体土地1.49759公顷(合22.46385亩)

  天津市武清区征收土地公告

  武清区征字〔2022〕第39号

  武清区上马台镇人民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被征收土地农户:

  2022年12月3日,天津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以《市规划资源局关于武清区2022年第十二批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的批复》(津规资源准函〔2022〕134号)批准征收土地1.49759公顷,现将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天津市武清区2022年拆迁公告:工业、绿化建设拆迁范围拟征收天津市武清区上马台镇集体土地1.49759公顷(合22.46385亩)

  一、建设单位及建设项目名称、土地用途

  1、建设单位: 武清区土地整理中心;

  2、建设项目: 收购整理地块;

  3、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绿化用地;

  二、天津市武清区拟征收土地位置(见附图)

  东至:上马台镇农民集体土地 ;南至:上马台镇农民集体土地;西至:上马台镇农民集体土地;北至:上马台镇农民集体土地;

  三、天津市武清区征用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征收上马台镇集体土地1.49759公顷(合22.46385亩),具体情况如下:

地类名称

征收土地面积(公顷)

征收土地面积(亩)

耕地

0.00755

0.11325

园地

0

0

林地

0

0

牧草地

0

0

其他农用地

0

0

建设用地

1.49004

22.3506

未利用地

0

0

合计

1.49759

22.46385

  四、天津市武清区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及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天津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为55.5万元/公顷,计83.116245万元。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采取货币补偿,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五、天津市武清区征收土地安置人员数量及安置方式

  依照天津市规定,本次征收土地不涉及安置农业人口。

  六、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安置,另行依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执行。本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安置。

  七、其他内容

  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武清区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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