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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新泰市2022年拆迁公告:学校建设拆迁范围拟征收新泰市上军寨村、下军寨村、殷家庄村、胡家沟村、娄家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2-11-17

本文标题:山东省新泰市2022年拆迁公告:学校建设拆迁范围拟征收新泰市上军寨村、下军寨村、殷家庄村、胡家沟村、娄家庄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

  山东省新泰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新征启公告〔2022〕1号

  为保障新泰市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新泰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地启动公告:

山东省新泰市2022年拆迁公告:学校建设拆迁范围拟征收新泰市上军寨村、下军寨村、殷家庄村、胡家沟村、娄家庄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

  一、山东省新泰市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1位置范围:青云街道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上军寨村、下军寨村、殷家庄村、胡家沟村、娄家庄村 用途:教育科研用地、道路用地

  二、山东省新泰市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学校建设。为由新泰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教育需要用地,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情形。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2年2月21日至2022年3月22日由新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本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告。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街道和村、村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发布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对新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组织的勘测调查清点确认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其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向新泰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

  联系人:曹玉国; 联系电话:0538-7253953。

  新泰市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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