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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平阴县2022年拆迁公告:济广高速公路济南至菏泽段改扩建项目拆迁范围拟征收济南市平阴县安城镇、孔村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2-10-19

本文标题:山东省平阴县2022年拆迁公告:济广高速公路济南至菏泽段改扩建项目拆迁范围拟征收济南市平阴县安城镇、孔村镇、孝直镇、平阴县榆山街道土地

  山东省平阴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平征预公告〔2022〕1号

  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平阴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山东省平阴县2022年拆迁公告:济广高速公路济南至菏泽段改扩建项目拆迁范围拟征收济南市平阴县安城镇、孔村镇、孝直镇、平阴县榆山街道土地

  一、山东省平阴县拟征收土地位置、范围、权属

  地块范围: 济广高速公路济南至菏泽段改扩建项目用地范围位于原济菏高速公路平阴段范围的两侧。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平阴县安城镇南贵平村、北贵平村、北栾湾村、中栾湾村、南栾湾村、董庄村、西瓜店村、东土寨村、安城村、北圣井村、南圣井村,平阴县孔村镇前岭村、南官庄村、蒋沟村、金沟村、孔村村、孔子山村、柿子园村、后套村、前套村、张山头村,平阴县榆山街道东桥口村、中桥口村、洪口村、分水岭村,平阴县孝直镇翔鸾村、孝直村、后庄科村、前庄科村、亓集村、商庄村。

  二、山东省平阴县拟征收土地目的、拟开发用途

  本次拟征收土地地块拟用于济广高速公路济南至菏泽段改扩建项目,开发用途为公路用地。

  以上地块拟征收土地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的公共利益需要。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在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抢建的,对抢栽、抢种、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平阴县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平阴县安城镇、孔村镇、孝直镇、榆山街道办事处和齐鲁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拟于2022年1月18日至2022年1月28日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勘测定界及清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请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所有权人等单位和个人按时参加并积极支持配合。不能直接到场的,要书面委托他人代理。

  四、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山东省平阴县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20〕74号文公布的平阴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收土地共涉及2区片,I级区片每亩补偿7万元,II级区片每亩补偿6.2万元。

  山东省平阴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济南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发〔2021〕2000号)的规定执行。

  山东省平阴县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拆迁,由平阴县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另行制定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予以补偿安置。

  被征收土地村的具体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和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成后,由平阴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拟定并公告。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和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同时予以发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自2022年1月18日起至2022年1月29日止。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者相关权利人对本公告有异议的,可自公告结束前向平阴县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申请;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在土地现状调查结束后5日内,向平阴县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申请。平阴县自然资源局会同有关部门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者相关权利人提出的合法诉求要认真复核并妥善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任尚红,联系电话:87854171 。

  平阴县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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