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清区)南蔡村镇八百户村征收土地公告
武清区征字〔2022〕第37号
武清区南蔡村镇八百户村村民委员会及被征收土地农户:
2022年6月17日,自然资源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以《自然资源部关于河北新天唐山LNG接收站外输管线项目(宝坻-永清段)武清段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的批复》(自然资函〔2022〕487号)批准征收土地0.3858公顷,现将经自然资源部批准的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单位及建设项目名称、土地用途
1、建设单位:曹妃甸新天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2、建设项目:河北新天唐山LNG接收站外输管线项目(宝坻-永清段)武清段;
3、土地用途:管道运输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见附图)
东:南蔡村镇八百户村土地;南:南蔡村镇八百户村土地;
西:南蔡村镇八百户村土地;北:南蔡村镇八百户村土地。
三、征用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征收土地南蔡村镇八百户村集体土地0.1031公顷(1.5465亩),具体情况如下:
|
地类名称 |
征收土地面积(公顷) |
征收土地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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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 |
0.10109 |
1.516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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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地 |
0 |
0 |
|
林地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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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草地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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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农用地 |
0.00201 |
0.03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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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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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利用地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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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0.1031 |
1.5465 |
四、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及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天津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为55.5万元/公顷,计5.72205万元。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采取货币补偿,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五、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
依照天津市规定,本次征收土地安置农业人口1人,其中劳动力1人。采取货币和社会保障方式进行安置。
(一)本次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口安置方式由南蔡村镇八百户村村民委员会依法组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二)本次征收土地社会保险安置农业人口1人,安置劳动力人口1人,参保人员依据我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相关规定确定。
六、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安置,另行依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执行。本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安置。
七、其他内容
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武清区泉发路12号(市规划资源局武清分局)邮编:301700
联系电话:82114627
武清区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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