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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东丽区2022年拆迁公告:张贵庄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拆迁范围征收土地金桥街穆家台村集体土地8.65093公顷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2-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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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丽区)东丽区2022年第八批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的征收土地公告(穆家台村)

  征收土地公告

  2022年8月26日,天津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以《市规划资源局关于东丽区2022年第八批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的批复》(津规资源准函[2022]115号)批准征收土地22.84718公顷,现将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天津市东丽区2022年拆迁公告:张贵庄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拆迁范围征收土地金桥街穆家台村集体土地8.65093公顷

  一、建设单位及建设项目名称、土地用途

   1、建设单位:中铁建发展集团(天津)水务有限公司;

   2、建设项目:张贵庄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

   3、土地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见附图)

  东:东大桥村土地;       南:东大桥村土地;

  西:规划市政路;         北:张贵庄污水处理厂一期;

  三、征用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征收土地金桥街穆家台村集体土地8.65093公顷(合129.76395亩),具体情况如下:

地类名称

征收土地面积(公顷)

征收土地面积(亩)

耕地

7.74022

116.10330

园地

0

0

林地

0

0

牧草地

0

0

其他农用地

0.74261

11.13915

建设用地

0

0

未利用地

0.16810

2.52150

合计

8.65093

129.76395

  四、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及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天津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为138.00万元/公顷,计1193.82834万元。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采取货币补偿,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五、征收土地安置人员数量及安置方式

  依照天津市规定,本次征收土地安置农业人口225人,其中劳动力152人。采取社会保险和货币方式进行安置。

  六、本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村集体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七、其他内容

  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

  2022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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