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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松江区2022年拆迁公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拆迁范围征收松江区方松街道原玉湖村农民集体3093.5平方米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2-09-09

本文标题:上海市松江区2022年拆迁公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拆迁范围征收松江区方松街道原玉湖村农民集体3093.5平方米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沪(松)征地告〔2022〕第5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2年01月1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2〕51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上海市松江区2022年拆迁公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拆迁范围征收松江区方松街道原玉湖村农民集体3093.5平方米

  项目名称:松江区广富林街道东片社区配套服务用房新建工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松江区广富林街道,谷阳北路东侧。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上海市松江区方松街道原玉湖村农民集体3093.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092.2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3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3093.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092.2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3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松江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37735994 监督电话:37735966

  联系人:杨春欢

  联系地址:松江区荣乐东路2111号3号楼207室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2年0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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