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沪(嘉)征地告〔2022〕第3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2年06月0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2〕532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上海市嘉定区河道水闸管理所孙浜(娄塘河-祁迁河)河道综合整治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东至祁迁河、南至陆域控制线、西至娄塘河、北至陆域控制线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上海市嘉定工业区白墙村东风二组9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92平方米
2、上海市嘉定工业区白墙村东风二组778平方米,其中农用地701.5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76.5平方米
3、上海市嘉定工业区白墙村东风一组233.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71.7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61.4平方米
4、上海市嘉定工业区白墙村七组952.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26.3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526.1平方米
5、上海市嘉定工业区黎明村526.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526.2平方米
6、上海市嘉定工业区黎明村二组201.8平方米,其中农用地7.6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94.2平方米
7、上海市嘉定工业区黎明村一组364.8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0.7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344.1平方米
8、上海市嘉定工业区朱家桥村朱桥九组157.7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57.7平方米
9、上海市嘉定工业区朱家桥村朱桥七组504.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68.4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335.8平方米
10、上海市嘉定工业区朱家桥村潘家六组2393.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669.3平方米、建设用地11平方米、未利用地713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6203.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165.5平方米、建设用地11平方米、未利用地3027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嘉定区规划土地管理事务中心、嘉定区房屋土地征收中心、嘉定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9521151 监督电话:69530109
联系人:顾黎毓 联系地址:金沙路68号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2 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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