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沪(闵)征地告〔2022〕第2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2年07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2〕706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科研设计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东至虹莘路,南至莘庄镇古美北社区S110501单元32-02地块,西至莘庄镇古美北社区S110501单元32-01地块,北至平延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上海市闵行区七宝镇九星村15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154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上海市闵行区莘庄镇16319.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6039.3平方米、建设用地280.1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6473.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6039.3平方米、建设用地434.1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闵行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杨春梅、翁伟磊
联系地址:七莘路889号、吴宝路8号
联系电话:64929662、54881701
监督电话:33885797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2年0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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