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沪(闵)征地告〔2022〕第2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2年08月1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2〕781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商务办公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东至三鲁公路,南至中心河,西至浦腾路,北至江采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陈行徐佳服装厂(浦江镇为民村1组)69.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69.9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为民村1组78696.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53643平方米、建设用地14754.3平方米、未利用地10299.1平方米
3、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友建村3组31894.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0785.9平方米、建设用地15131.3平方米、未利用地5976.9平方米
4、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友建村4组6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66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10726.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4428.9平方米、建设用地29955.5平方米、未利用地16342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闵行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人:顾翼 联系地址:联航路1528号
联系电话:54313659 监督电话:33885797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2年0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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