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征地信息 > 拆迁公告 > 河南省商丘市2022年拆迁公告:商丘市2021年第三批城乡挂钩试点拆...

拆迁公告

河南省商丘市2022年拆迁公告:商丘市2021年第三批城乡挂钩试点拆迁范围征收梁园区李庄乡秦小庄村吕庄村民组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2-08-10

本文标题:河南省商丘市2022年拆迁公告:商丘市2021年第三批城乡挂钩试点拆迁范围征收梁园区李庄乡秦小庄村吕庄村民组等2个村耕地林地共计3.1563公顷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商丘市2021年度第三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的批复

  豫政土〔2022〕807号

  商丘市人民政府:

  《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商丘市2021年度第三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的请示》(商政土〔2021〕181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河南省商丘市2022年拆迁公告:商丘市2021年第三批城乡挂钩试点拆迁范围征收梁园区李庄乡秦小庄村吕庄村民组等2个村耕地林地共计3.1563公顷

  一、同意你市征收梁园区李庄乡秦小庄村吕庄村民组等2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耕地1.0600公顷、林地2.0963公顷,共计3.1563公顷(其中耕地1.0600公顷),作为你市2021年度第三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建新区用地。

  二、你市和梁园区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做好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其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社会稳定。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和处置必须依法依规,切实尊重群众意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征地补偿安置不到位,社会保障资金和措施不落实的,不得使用土地。

  三、你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对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并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落实情况报省自然资源厅。

  四、你市和梁园区要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用途和供地方式、节约集约用地标准进行供地。

  附件:河南省商丘市2021年度第三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拆迁范围明细表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0日

河南省商丘市2021年度第三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拆迁范围明细表

单位:公顷

权属单位

土地总面积

农用地

合计

耕地

林地

商丘市合计

3.1563

3.1563

1.0600

2.0963

集体土地

李庄乡小计

3.1563

3.1563

1.0600

2.0963

秦小庄村吕庄村民组

2.1324

2.1324

0.8996

1.2328

秦小庄村魏庄村民组

1.0239

1.0239

0.1604

0.8635


拓展阅读:   拆迁补偿标准   拆迁安置不合理怎么办?   拆迁法律知识   拆迁律师说法

点击拨打010-63797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