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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中牟县2022年拆迁公告:中牟县2021年第三十六批乡镇建设拆迁范围征收刘集镇等2个镇刘集村等3个村耕地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2-08-10

本文标题:河南省中牟县2022年拆迁公告:中牟县2021年第三十六批乡镇建设拆迁范围征收刘集镇等2个镇刘集村等3个村耕地园地农用地建设用地共计16.9188公顷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中牟县2021年度第三十六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的批复

  豫政土〔2022〕311号

  郑州市人民政府: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中牟县2021年度第三十六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的请示》(郑政土〔2021〕71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河南省中牟县2022年拆迁公告:中牟县2021年第三十六批乡镇建设拆迁范围征收刘集镇等2个镇刘集村等3个村耕地园地农用地建设用地共计16.9188公顷

  一、同意中牟县征收刘集镇等2个镇刘集村等3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耕地12.6779公顷、园地1.0738公顷、其他农用地1.1509公顷、建设用地2.0162公顷,共计16.9188公顷(其中耕地12.6779公顷),作为中牟县2021年度第三十六批乡镇建设用地。

  二、你市和中牟县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做好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其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社会稳定。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和处置必须依法依规,切实尊重群众意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征地补偿安置不到位,社会保障资金和措施不落实的,不得使用土地。

  三、你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对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并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落实情况报省自然资源厅。

  四、你市和中牟县要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用途和供地方式、节约集约用地标准进行供地。

  附件:河南省中牟县2021年度第三十六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拆迁范围明细表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9日

河南省中牟县2021年度第三十六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拆迁范围明细表

单位:公顷

权 属 单 位

土 地总面积

农 用 地

建设用地

合计

耕 地

园地

其 他农用地

小计

水浇地

中牟县总计

16.9188

14.9026

12.6779

12.6779

1.0738

1.1509

2.0162

集体土地

刘集镇小计

15.9024

14.5162

12.2926

12.2926

1.0738

1.1498

1.3862

刘集村

15.9024

14.5162

12.2926

12.2926

1.0738

1.1498

1.3862

白沙镇小计

1.0164

0.3864

0.3853

0.3853

 

0.0011

0.6300

龙王庙村

0.3864

0.3864

0.3853

0.3853

 

0.0011

 

前程村

0.6300

 

 

 

 

 

0.6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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