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三门峡市2021年度第二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的批复
豫政土〔2022〕319号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三门峡2021年度第二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的请示》(三政土〔2021〕129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征收崖底街道陈宋坡村等2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耕地2.3986公顷、园地5.0561公顷、林地3.8030公顷、其他农用地0.4141公顷、建设用地1.6670公顷、未利用地2.8328公顷,共计16.1716公顷(其中耕地2.3986公顷),作为你市2021年度第二批乡镇建设用地。
二、你市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做好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其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社会稳定。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和处置必须依法依规,切实尊重群众意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征地补偿安置不到位,社会保障资金和措施不落实的,不得使用土地。
三、你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对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并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落实情况报省自然资源厅。
四、你市要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用途和供地方式、节约集约用地标准进行供地。
附件:河南省三门峡市2021年度第二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拆迁范围明细表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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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三门峡市2021年度第二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拆迁范围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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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公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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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 属 单 位 |
土地 |
农用地 |
建设用地 |
未利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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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耕地 |
园地 |
林地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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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水浇地 |
旱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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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总计 |
16.1716 |
11.6718 |
2.3986 |
0.4760 |
1.9226 |
5.0561 |
3.8030 |
0.4141 |
1.667 |
2.8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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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 |
崖底街道共计 |
16.1716 |
11.6718 |
2.3986 |
0.4760 |
1.9226 |
5.0561 |
3.8030 |
0.4141 |
1.667 |
2.8328 |
|
陈宋坡村 |
9.4683 |
7.7598 |
2.3986 |
0.4760 |
1.9226 |
4.9233 |
0.0238 |
0.4141 |
1.3797 |
0.3288 |
|
|
西贺家庄村 |
6.7033 |
3.912 |
0 |
0 |
0 |
0.1328 |
3.7792 |
0 |
0.2873 |
2.5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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