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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郑州市2022年拆迁公告:郑州市2021年度第四批城乡挂钩试点拆迁范围征收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沟赵街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2-08-08

本文标题:河南省郑州市2022年拆迁公告:郑州市2021年度第四批城乡挂钩试点拆迁范围征收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沟赵街道牛砦村等3个村耕地农用地共计33.7609公顷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郑州市2020年度第四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的批复

  豫政土〔2022〕346号

  郑州市人民政府: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郑州市2020年度第四批城乡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的请示》(郑政土〔2020〕156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河南省郑州市2022年拆迁公告:郑州市2021年度第四批城乡挂钩试点拆迁范围征收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沟赵街道牛砦村等3个村耕地农用地共计33.7609公顷

  一、同意你市征收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沟赵街道牛砦村等3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耕地32.7515公顷、其他农用地1.0094公顷,共计33.7609公顷(其中耕地32.7515公顷),作为你市2020年度第四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建新区用地。

  二、你市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做好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其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社会稳定。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和处置必须依法依规,切实尊重群众意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征地补偿安置不到位,社会保障资金和措施不落实的,不得使用土地。

  三、你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对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并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落实情况报省自然资源厅。

  四、你市要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用途和供地方式、节约集约用地标准进行供地。

  附件:河南省郑州市2020年度第四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拆迁范围明细表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8日

河南省郑州市2020年度第四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拆迁范围明细表

单位:公顷

权 属 单 位

土 地
总面积

农 用 地

合计

耕地

其 他
农用地

小计

水浇地

郑州市总计

33.7609

33.7609

32.7515

32.7515

1.0094

集体土地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合计

33.7609

33.7609

32.7515

32.7515

1.0094

沟赵街道小计

33.7609

33.7609

32.7515

32.7515

1.0094

牛砦村

9.5835

9.5835

9.5144

9.5144

0.0691

任砦村

0.2163

0.2163

0.2163

0.2163

 

西连河村

23.9611

23.9611

23.0208

23.0208

0.9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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