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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汤阴县2022年拆迁公告:汤阴县2021年度第二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拆迁范围征收白营镇张官屯村集体耕地农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2-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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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河南省汤阴县2022年拆迁公告:汤阴县2021年度第二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拆迁范围征收白营镇张官屯村集体耕地农用地共计1.9666公顷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汤阴县2021年度第二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的批复

  豫政土〔2022〕368号

  安阳市人民政府: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汤阴县2021年度第二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征收土地的请示》(安政土〔2021〕175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河南省汤阴县2022年拆迁公告:汤阴县2021年度第二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拆迁范围征收白营镇张官屯村集体耕地农用地共计1.9666公顷

  一、同意汤阴县征收白营镇张官屯村集体耕地1.9196公顷、其他农用地0.0470公顷,共计1.9666公顷(其中耕地1.9196公顷),作为汤阴县2021年度第二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建新区用地。

  二、你市和汤阴县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做好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其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社会稳定。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和处置必须依法依规,切实尊重群众意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征地补偿安置不到位,社会保障资金和措施不落实的,不得使用土地。

  三、你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对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并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落实情况报省自然资源厅。

  四、你市和汤阴县要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用途和供地方式、节约集约用地标准进行供地。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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