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驻马店市2021年度第七批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豫政土〔2022〕467号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驻马店市2021年度第七批城市建设用地的请示》(驻政土〔2021〕101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征收驿城区老街街道等2个街道邓瓦房社区居委会9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建设用地11.8495公顷,作为你市2021年度第七批城市建设用地。
二、你市和驿城区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做好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其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社会稳定。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和处置必须依法依规,切实尊重群众意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征地补偿安置不到位,社会保障资金和措施不落实的,不得使用土地。
三、你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对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并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落实情况报省自然资源厅。
四、你市和驿城区要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用途和供地方式、节约集约用地标准进行供地。
附件:河南省驻马店市2021年度第七批城市建设用地拆迁范围明细表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4日
| 河南省驻马店市2021年度第七批城市建设用地拆迁范围明细表 | |||
| 单位:公顷 | |||
| 权属单位 | 土地总面积 | 建设用地 | |
| 集体土地 | 驿城区总计 | 11.8495 | 11.8495 |
| 香山街道共计 | 10.7854 | 10.7854 | |
| 香山街道办事处集体土地 | 0.1069 | 0.1069 | |
| 前张社区居委会小计 | 10.6785 | 10.6785 | |
| 前张社区居委会集体土地 | 2.1743 | 2.1743 | |
| 新张庄组集体土地 | 1.9445 | 1.9445 | |
| 小王庄组集体土地 | 3.6061 | 3.6061 | |
| 杜庄东组集体土地 | 0.1622 | 0.1622 | |
| 杜庄中组集体土地 | 0.3500 | 0.3500 | |
| 蒋庄组集体土地 | 2.4414 | 2.4414 | |
| 老街街道共计 | 1.0641 | 1.0641 | |
| 邓瓦房社区居委会小计 | 1.0641 | 1.0641 | |
| 邓瓦房社区居委会集体土地 | 1.0251 | 1.0251 | |
| 邓一组集体土地 | 0.0390 | 0.03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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