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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郸城县2022年拆迁公告:郸城县2021年度第六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拆迁范围征收城郊乡2个乡(街道)袁武营�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2-06-29

本文标题:河南省郸城县2022年拆迁公告:郸城县2021年度第六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拆迁范围征收城郊乡2个乡(街道)袁武营村2个村耕地、农用地共21.1130公顷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郸城县2021年度第六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的批复

  豫政土〔2022〕470号

  周口市人民政府:

  《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郸城县2021年度第六批城乡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的请示》(周政土〔2021〕222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河南省郸城县2022年拆迁公告:郸城县2021年度第六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拆迁范围征收城郊乡2个乡(街道)袁武营村2个村耕地、农用地共21.1130公顷

  一、同意郸城县征收城郊乡等2个乡(街道)袁武营村等2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耕地20.9265公顷、其他农用地0.1865公顷,共计21.1130公顷(其中耕地20.9265公顷),作为郸城县2021年度第六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建新区用地。

  二、你市和郸城县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做好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其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社会稳定。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和处置必须依法依规,切实尊重群众意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征地补偿安置不到位,社会保障资金和措施不落实的,不得使用土地。

  三、你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对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并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落实情况报省自然资源厅。

  四、你市和郸城县要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用途和供地方式、节约集约用地标准进行供地。

  附件:河南省郸城县2021年度第六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拆迁范围明细表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4日

河南省郸城县2021年度第六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拆迁范围明细表
单位:公顷
权属单位 总 计 农    用    地
合 计 耕   地 其他农用地
小计 水浇地
郸城县总计 21.1130 21.1130 20.9265 20.9265 0.1865
集体土地 城郊乡合计 8.5197 8.5197 8.5074 8.5074 0.0123
袁武营村 8.5197 8.5197 8.5074 8.5074 0.0123
洺南街道合计 12.5933 12.5933 12.4191 12.4191 0.1742
黄庄社区 12.5933 12.5933 12.4191 12.4191 0.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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