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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新郑市2022年拆迁公告:新郑市2021年度第三十六批乡镇建设拆迁范围征收八千乡丁庄村4个村耕地、农用�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2-06-28

本文标题:河南省新郑市2022年拆迁公告:新郑市2021年度第三十六批乡镇建设拆迁范围征收八千乡丁庄村4个村耕地、农用地、建设用地共10.1703公顷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新郑市2021年度第三十六批乡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豫政土〔2022〕498号

  郑州市人民政府: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新郑市2021年度第三十六批乡镇建设用地的请示》(郑政土〔2022〕52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河南省新郑市2022年拆迁公告:新郑市2021年度第三十六批乡镇建设拆迁范围八千乡丁庄村4个村耕地、农用地、建设用地共10.1703公顷

  一、同意新郑市转用并征收八千乡丁庄村等4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耕地4.0072公顷、其他农用地0.2626公顷,征收八千乡丁庄村等4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建设用地5.9005公顷,共计10.1703公顷(其中耕地4.0072公顷),作为新郑市2021年度第三十六批乡镇建设用地。

  二、你市和新郑市、新野县要坚决落实补充耕地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已补充4.0072公顷耕地的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

  三、你市和新郑市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做好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其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社会稳定。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和处置必须依法依规,切实尊重群众意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征地补偿安置不到位,社会保障资金和措施不落实的,不得使用土地。

  四、你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对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并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落实情况报省自然资源厅。

  五、你市和新郑市要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用途和供地方式、节约集约用地标准进行供地。

  附件:河南省新郑市2021年度第三十六批乡镇建设用地拆迁范围明细表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7日

河南省新郑市2021年度第三十六批乡镇建设用地拆迁范围明细表
单位:公顷
权 属 单 位 土 地总面积 农 用 地 建设用地
合计 耕 地 其 他农用地
小计 水浇地 旱地
新郑市总计 10.1703 4.2698 4.0072 3.3614 0.6458 0.2626 5.9005
集体土地 八千乡小计 10.1703 4.2698 4.0072 3.3614 0.6458 0.2626 5.9005
丁庄村 4.4154 0.1066 0.1066 0.1066     4.3088
河南王村 4.0456 2.4900 2.2470 1.6229 0.6241 0.2430 1.5556
双楼村 0.7418 0.7249 0.7171 0.6954 0.0217 0.0078 0.0169
湾左村 0.9675 0.9483 0.9365 0.9365   0.0118 0.0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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