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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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标准

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周庄、老吴营2021年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附许昌市2022年最新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2-03-17

  河南省许昌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及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2021〕7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拟征收集体土地6.8364公顷。现将拟征收土地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周庄、老吴营2021年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附许昌市2022年最新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及用途

  河南省许昌市2021年度第十批城乡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1号地拟作为工矿仓储用地,2号地、3号地拟作为住宅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

  1号地:位于周庄社区土地以东,西外环以西,新绿街以南,周庄社区土地以北

  2号地:位于老吴营社区土地以东,老吴营社区土地以西,老吴营社区土地以南,宏腾路以北。

  3号地:位于山水路以东,老吴营社区土地以西,老吴营社区土地以南,宏腾路以北。

  三、被征单位及面积

  拟征收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瀚陵街道办事处周庄社区集体耕地5.3252公顷、园地0.1112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0486公顷,高桥营办事处老吴营社区集体耕地1.0925公顷、建设用地0.2589公顷,共计6.8364公顷。

  四、土地补偿安置费标准

  (一)土地补偿安置费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0〕16号)文件规定,漸陵街道办事处周庄社区、高桥营办事处老吴营社区区片编号为411002010L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为148.05万元/公顷。

  (二)青苗补偿费标准

  按照《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许昌市建设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的通知》(许政〔2016〕63号)文件标准据实补偿。

  (三)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按照《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许昌市建设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的通知》(许政〔2016〕63号)文件标准据实补偿。

  (四)社保安置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1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49号)文件规定,社保费为66万元/公顷。

  五、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办法

  (—)货币安置

  由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政府指导并监督被征地单位,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地补偿费分配和使用的意见》(豫政办〔2006〕50号)文件规定支付和分配征地补偿费用。

  (二)社保安置

  按照豫人社〔2019〕1号、豫人社办〔2021〕49号文件规定,社保费用由财政部门直接划入社保专户)具体社会保障措施由社保部门负责落实。

  (三)拆迁安置

  该批次用地涉及拆迁,我市魏都区人民政府已制定拆迁安置方案,依法依规妥善安置。

  六、其他事宜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拟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自2021年11月29日至12月29日,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漸陵街道、高桥营街道办理补偿登记。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补偿登记的,以漸陵街道、高桥营街道现场清点登记为准。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请于2021年12月29日前以书面反馈到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魏都区分局,联系人:唐永军,联系电话:0374-2624862。公告期满,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魏都区人民政府将依法组织听证;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无异议的,由魏都区人民政府委托瀚陵街道、高桥营街道与拟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特此公告。

  2021年11月29日

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2022年最新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区片编号 征地补偿安置费(元/亩) 征地补偿安置费(万元/公顷) 社保费用 乡镇名称 行政村
4110020101 98700 148.05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标准执行 建成区 西大街道办事处、东大街道办事处、西关街道办事处、南关街道办事处、北大街道办事处、五一路街道办事处、文峰街道办事处、新兴街道办事处、半截河街道办事处
4110020101 98700 148.05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标准执行 丁庄街道办事处 丁庄社区、后刘社区、洪山庙社区、洞上社区、北关社区、袁庄社区
4110020101 98700 148.05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标准执行 高桥营街道办事处 高桥营社区、大罗庄社区、刘铁庄社区、东李庄社区、老吴营社区、板桥社区
4110020101 98700 148.05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标准执行 七里店街道办事处 七里店社区、付夏齐社区、崔代张社区、庞庄社区、宋庄社区、孙庙社区
4110020101 98700 148.05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标准执行 魏北街道办事处 俎庄社区、辛张社区、金湾社区、郭楼社区、王庄社区
4110020101 98700 148.05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标准执行 灞陵街道办事处 延中社区、孙庄社区、吴庄社区、周庄社区、董庄社区、五郎庙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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