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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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标准

南充市2020年最新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明细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0-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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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南充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通知

  南府函〔2020〕97号

  关闭本页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南充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已经省政府批复同意,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四川省南充市2020年最新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明细最高48800元/亩

  一、该标准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原征地补偿标准同时废止。

  二、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组成。征收集体农用地以外的其他集体土地补偿标准,可根据《四川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但不得低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0.5倍。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

  三、凡2020年1月1日起申请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并实施征地的,按照本次公布的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重新测算,在3个月内足额支付到位,确保被征地群众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四、请各县(市、区)政府抓紧公布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公布内容应包括区片价实施范围(细化到行政村)、区片价标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比例、实施时间、新旧征地补偿标准衔接措施等,同时要加强政策解读宣传,方便社会公众查询,充分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建立纠纷处理与协调机制,研究制定工作预案,妥善解决新标准实施中的问题,确保新旧征地补偿标准顺利衔接过渡。要切实履行征地主体责任,严格依法履行征地程序,做好听证、公告等工作,加强资金监管,严禁截留、拖欠、挪用征地补偿费用,切实维护被征地群众合法权益。

  附件:四川省南充市2020年最新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明细表

  南充市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14日

  附件

  四川省南充市2020年最新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明细表

县(市、区)

区片编号

区片综合地价(元/亩)

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比例

顺庆区

48800

4:6

46000

42500

高坪区

48800

4:6

45900

嘉陵区

48200

4:6

45700

42200

阆中市

45400

4:6

42800

41100

南部县

38700

4:6

36000

34400

西充县

46000

4:6

37600

34000

营山县

I

37000

4:6

35900

34900

仪陇县

38100

4:6

36300

34100

蓬安县

36900

4:6

3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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