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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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标准

广元市2020年最新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0-10-12

  四川省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广元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通知

  广府发〔2020〕1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0〕185号)要求,现将广元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如下。

四川省广元市2020年最新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明细最高60000元/亩

  一、《广元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见附件)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二、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组成。征收集体农用地以外的其他集体土地补偿标准,可根据《四川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但不得低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0.5倍。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

  三、各县区人民政府应在2020年10月14日前完成公布本行政区域内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公布内容应包括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比例、实施时间、新旧征地补偿标准衔接措施等,同时要加强政策解读宣传,方便社会公众查询,充分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建立纠纷处理与协调机制,研究制定工作预案,妥善解决新标准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确保新旧征地补偿标准顺利衔接过渡。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征地主体责任,严格依法履行征地程序,做好听证、公告等工作,加强资金监管,严禁截留、拖欠、挪用征地补偿费用,切实维护被征地群众合法权益。

  四、市自然资源局要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严格审核把关建设用地报批相关程序,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市政府。

  附件:四川省广元市2020年最新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明细表

  广元市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14日

  附件

  四川省广元市2020年最新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明细表

县(区)

区片编号

区片综合地价(元/亩)

土地补偿和安置 补助费比例

广元市

利州区

I

60000

3. 5: 6. 5

II

55000

III

49800

IV

45600

昭化区

I

56000

3:7

II

52100

III

48200

IV

43900

朝天区

I

53500

3: 7

II

48900

III

44700

IV

41000

剑阁县

I

52000

3:7

II

47600

Ill

44800

IV

40500

旺苍县

I

59000

3: 7

II

53200

III

47200

IV

42900

V

37900

青川县

1

52800

3:7

II

48000

III

45000

IV

40500

苍溪县

I

59000

3:7

II

54000

III

48700

IV

4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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