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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平违法强拆维权胜诉公告:住改非补偿不合理,拆迁补偿决定被撤销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17-09-20

  上诉人:王先生

  被上诉人:松北区人民政府

  委托代理人: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赵健 吴国强、孙超律师

  【案情简介】

  王先生在哈尔滨市松北区合法拥有的360平米“住改非”房屋被划入拆迁之列,2008年5月24日,在未签订安置补偿协议的情况下被非法违法强拆,之后,此问题一直被搁置。2015年5月11日,松北区人民政府作出《拆迁补偿决定》,被王先生起诉撤销,并责令重做,2016年5月10日,重新作出的《拆迁补偿协议》补偿仍是不合理。自行维权不见成效,王先生通过多方打听及考察,最终委托京平律所的赵健、吴国强、孙超拆迁律师介入维权。

  一审庭审中,京平拆迁律师从实体和程序方面一一阐述《拆迁补偿协议》的违法之处:王先生的房屋为一套两层,并不是评估认定的两套一层;遗漏了停产停业和院落等的补偿;没有按照法定程序作出;时隔七年之后才作出《补偿决定》……但原审法院并没有采纳京平拆迁律师的观点,判决驳回王先生的起诉。

  京平拆迁律师指导王先生上诉到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在上诉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京平拆迁律师对案件进行更加深入、细致的分析,每个观点都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去印证。最终,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支持了京平拆迁律师的观点。

  【胜诉判决】

  撤销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XXXX号行政判决;

  撤销XXXX号拆迁补偿决定;

  限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政府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内对王先生拆迁补偿问题重新作出判决。

  

征地拆迁胜诉:住改非补偿不合理,拆迁补偿决定被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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