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史先生
【被告】: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XX街道办事处、温州市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案情简介】
史先生世代居住在温州市鹿城区某街道,拥有合法的宅基地和房屋。2017年开始,当地政府开始实施征地拆除,该房屋在此次征地范围内即将面临征收,然而由于拆迁补偿太低,一直未能与征收方达成协议。但是没有签署拆迁补偿协议,并未能阻拦住征收的步伐。2017年3月9日,史先生收到鹿城区执法局作出的《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2017年3月30日,轰隆隆的挖掘机惊醒了沉睡中的史先生及家人,鹿城区XX街道、鹿城区综合执法局随即将涉案房屋的部分建筑予以强拆。
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史先生来到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委托赵健、贾振华、李霞三位专业拆迁律师为其提供房屋征收维权法律服务。
【胜诉】
确认被告温州市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XX街道办事处于2017年3月30日强拆史先生所有的位于温州市鹿城区的房屋的行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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