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由:违法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出让合同补充协议》
当 事 人:杨女士,安徽省泗县国土资源局与宜兴市陶都商品房开发有限公司泗县分公司
代理拆迁律师:王炳峰
时 间:5月7日15时
开庭地点:安徽省泗县人民法院第四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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