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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不满征地拆迁补偿状告区政府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14-05-19
因为征地拆迁补偿不满意,一位汽配城的大老板状告区政府6年,这个新闻确实没有体现哪里补偿不合理,补偿款不满意在哪里。拆迁律师认为如果不是拆迁补偿款不合理也不可能一个大老板会因为拆迁补偿款的事情耗了6年时间,如果是因为补偿款相差比较多,那么这六年还是可以继续进行下去的,如果就是无理的纠缠那就太不值得了。
 
 6年前,古魁是成都顶着多个高端身份的大老板。因自己的汽配城被拆迁不满征地补偿,古魁反复“纠缠”成华区政府。最终,成华区政府借给古魁10万元律师费,同时让法院免除了其上百万的诉讼费,让古魁将区政府告上法庭。一时间,这场特殊的起诉备受各界关注。多位法律专家分析认为,这起案件体现了法制的进步,政府把矛盾交给法院裁定是明智的选择。
 
  地方政府在城市征地拆迁过程中,因为补偿标准等问题很难同拆迁户完全达成一致,这也是很多城市普遍遇到且又非常棘手的问题,对于通过多次协商最终不能达成一致的所谓钉子户,不少地方政府往往缺乏理性冷静,最后大多通过“违法强拆”而达到目的,因为违法强拆所导致的矛盾冲突、甚至酿成的某些“悲剧事件”这几年更不鲜见,成都市成华区拆迁户古魁因不满政府补偿标准,反复“纠缠”政府,不堪其扰的成华区政府出资10万元借给古魁,又免除其上百万元的诉讼费,“请”古魁状告政府,让法律来做最终的裁决,案件最终结局已不重要,成华区政府的这种做法着实是法制观念上的一大进步,把矛盾交给法庭,由法律来裁决,无疑是政府解决拆迁矛盾的最明知行为,成华区的这一举措也获得了包括法律专家在内许多社会公众的支持。
 
  但是,我们很多人在对成华区政府尊重拆迁户、尊重法律及体现法治进步点“赞”的同时,却忽略了一个细节常识,成华区政府鼓励拆迁户状告自己确实体现法制观念的进步,但却是在不堪其扰之后的无奈选择,动用公共财政出资10万“借”给拆迁户状告自己本身就属违规,而且最终能否收回借款也是未知数,更不能不说的是,法院是否可以免除原告方的百万诉讼费,完全是法院视案件和当事人的申请及实际情况自主决定,成华区政府何来权力让法院免除原告的百万诉讼费?既然成华区政府有权要求法院免除古魁的上百万元诉讼费,法院的司法独立性就很让人怀疑,能否依法作出不利于区政府的公正裁决更值得拷问,一个“有趣”的现象也昭示着判决结果不会让原告乐观,一个拆迁补偿的民事案件历经6年,从区法院一直打到省高院,几经波折至今还在“悬而未决”,谁能否认整个案件审理过程中没有政府权力的干预和影响?
 
 政府在城市征地拆迁过程中,把某些难以解决的矛盾交给法院,乃至鼓励拆迁户状告自己,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委实值得称赞,无论法院作出何种裁决,基层政府按照法律裁决履行义务,既免去了许多人为因素,也让政府的某些补偿有据可依,同时更能营造出尊重法律的氛围,推动法治社会的进步,但用“借钱”给拆迁户,甚至让法院免除原告巨额诉讼费来状告自己,实际上已经是“权力越位”,严格意义上更涉嫌用权力干扰司法公正,一个在百万诉讼费免除上“听命”区政府的法院,无论依法做出如何公正的裁决,首先就已经失去了法律的公信,如果看不到这一点,仅从表面上看“政府出钱请拆迁户状告自己”,这不但不是法治的进步,反而更应是法治的倒退,因为在这样的“法治”面前,群众有依法向法院状告政府的权力,但法院却无法保证法律的公正,有听命政府的法院在,要么只能会做出有利政府的判决,要么就像这起案件,耗时6年还依然是看不到终点的“马拉松”。

我们不知道这个是当地区政府的作秀行为还是真实的想帮助拆迁户,还是当时因为拆迁补偿不合理给与了当地有关部门压力了,感觉自己的做法确实欠妥,现在的做法也就算是给予拆迁户的一个交代,给区政府自己一个心理安慰,这些情况都是有可能的,因为我们没有得到真正的当时人的所有材料,也不知道这个新闻报道的全不全面,作为严谨的拆迁律师而言,我们就不妄加猜测了。
 
拆迁律师认为首先我们打官司要找专业拆迁律师,何为专业,专业就是针对每个事情和行业最专注的律师,就好比我们征地拆迁律师一样,我们只做征地拆迁的案件,其它的案件我们都不接,而且打这种行政诉讼的官司一定要请外地的律师来做,因为当地的律师都是受当地有关部门管理的,政府和整个地区的有关部门基本上都是一个鼻孔的,只有聘请外地律师才能有胜算,所以聘请征地拆迁律师也是要讲究技巧的,千万不要盲目的聘请,也不要贪图便宜,不要轻易听取有些没有职业道德的律师忽悠,最后弄的心神疲惫,直到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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