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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佳木斯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佳木斯拆迁补偿标准出炉抢先看!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6-01-15

2026年佳木斯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佳木斯拆迁补偿标准出炉抢先看!
 
2026年佳木斯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遵循不同法规与计算逻辑,核心差异在于国有土地侧重房屋市场价值补偿,集体土地以区片综合地价为基础结合房屋重置成新价核算,以下结合当地现行政策(《佳木斯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暂行)》、佳政规〔2023〕2号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通告等)详细说明标准、公式、计算过程与模拟结果佳木斯市人民政府。
 
一、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依据国务院590号令及佳木斯市暂行办法)
 
核心补偿构成与计算标准
 
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不得低于征收决定公告之日类似房地产市场价,由资质评估机构评估确定,这是补偿核心。
 
搬迁补助费:佳木斯市通常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住宅约20-30元/平方米,非住宅(如商铺)因搬迁设备等,标准约50-80元/平方米,具体以征收项目公告为准。
 
临时安置补助费:选择产权调换的,过渡期内按月发放,住宅一般15-25元/平方米/月,非住宅20-35元/平方米/月;选择货币补偿的,通常发放6个月临时安置费。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针对非住宅,按被征收房屋前3年平均净利润×停产停业期限(月)计算,或按房屋评估价值的5%-8%一次性补偿,期限按实际停产停业时间确定,一般不超过12个月。
 
奖励:在规定期限内签约、搬迁的,可获房屋价值补偿总额3%-5%的奖励。
 
计算公式
 
总补偿金额=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奖励金。其中各分项公式如下:
 
房屋价值补偿=房屋评估单价×房屋合法建筑面积
 
搬迁补助费=房屋合法建筑面积×单位面积搬迁补助标准
 
临时安置补助费=房屋合法建筑面积×单位面积月临时安置补助标准×补偿月数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净利润法)=月均净利润×停产停业月数;(一次性法)=房屋评估价值×5%(或8%)
 
奖励金=房屋价值补偿×奖励比例
 
模拟计算(以住宅为例)
 
假设被征收房屋为国有土地上砖混结构住宅,合法建筑面积100平方米,评估单价4500元/平方米,搬迁补助25元/平方米,临时安置补助20元/平方米/月,选择货币补偿(6个月临时安置费),签约搬迁奖励4%。
 
房屋价值补偿=100×4500=450000元
 
搬迁补助费=100×25=2500元
 
临时安置补助费=100×20×6=12000元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住宅无此项,为0元
 
奖励金=450000×4%=18000元
 
总补偿金额=450000+2500+12000+0+18000=482500元
 
若为非住宅(如100平方米商铺),评估单价8000元/平方米,搬迁补助60元/平方米,临时安置补助30元/平方米/月,停产停业损失按房屋评估价值6%一次性补偿,奖励4%:
 
房屋价值补偿=100×8000=800000元
 
搬迁补助费=100×60=6000元
 
临时安置补助费=100×30×6=18000元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800000×6%=48000元
 
奖励金=800000×4%=32000元
 
总补偿金额=800000+6000+18000+48000+32000=904000元
 
二、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依据《土地管理法》及佳木斯区片综合地价)
 
集体土地拆迁补偿含土地补偿(区片综合地价,含土地补偿费30%、安置补助费70%)、房屋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搬迁与临时安置补助、青苗补偿等,村民住宅可选择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佳木斯市人民政府。
 
核心补偿构成与计算标准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佳木斯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如hc-9区片每亩2.2万元,不同区片标准不同,永久基本农田可上浮10%-20%佳木斯市人民政府。
 
房屋补偿:按重置成新价计算,砖混结构约800-1200元/平方米,砖木结构600-900元/平方米,土木结构400-600元/平方米,由评估机构结合房屋成新率评估。
 
地上附着物(水井、围墙等)与青苗补偿:附着物按重置价补偿,青苗按当季产值补偿,无青苗则无此项。
 
搬迁与临时安置补助:参照国有土地标准,住宅搬迁补助20-30元/平方米,临时安置补助15-20元/平方米/月,补偿月数按过渡期确定。
 
奖励:同国有土地,签约搬迁奖励房屋重置成新价与土地补偿总额的3%-5%。
 
计算公式
 
总补偿金额=(区片综合地价×征地面积)+房屋重置成新价+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奖励金。其中各分项公式如下: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征地亩数(1亩≈666.67平方米)
 
房屋重置成新价=房屋重置单价×房屋建筑面积×成新率(成新率由评估确定,如8成新为0.8)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各附着物重置价之和+青苗当季产值
 
搬迁补助费=房屋建筑面积×单位面积搬迁补助标准
 
临时安置补助费=房屋建筑面积×单位面积月临时安置补助标准×补偿月数
 
奖励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房屋重置成新价)×奖励比例
 
模拟计算(以宅基地住宅为例)
 
假设集体土地上宅基地面积0.3亩(200平方米),位于hc-9区片(每亩2.2万元),房屋为砖混结构,建筑面积120平方米,重置单价1000元/平方米,成新率0.8,地上有一口水井(重置价3000元),无青苗,搬迁补助25元/平方米,临时安置补助18元/平方米/月,过渡期12个月,签约搬迁奖励4%。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2.2万元/亩×0.3亩=66000元
 
房屋重置成新价=1000×120×0.8=96000元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3000+0=3000元
 
搬迁补助费=120×25=3000元
 
临时安置补助费=120×18×12=25920元
 
奖励金=(66000+96000)×4%=6480元
 
总补偿金额=66000+96000+3000+3000+25920+6480=199400元
 
若选择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土地补偿部分可能调整为新宅基地安置费用,房屋补偿仍按重置成新价核算,其他补助与奖励不变。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仅为模拟计算,仅供参考!具体的拆迁补偿标准和计算方式应以当地最新的政策文件和实际评估为准。本文由京平律所提供,有任何拆迁相关问题,都可以与京平律所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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