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截至2025年11月,安庆市市区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分别执行不同政策体系:国有土地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590号令)及《安庆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宜政发〔2018〕15号)为核心,以分户市场评估为核心依据;集体土地则依据2025年9月新修订的《安庆市市区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安置办法》(宜政发〔2025〕4号)及《安庆市市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宜政秘〔2021〕141号),以人口关联分档补偿为核心,同时强制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以下分述两类土地的补偿标准、计算逻辑及模拟案例,均适用于迎江区、大观区、宜秀区等市区范围,县域需结合当地项目方案调整。
一、国有与集体土地拆迁补偿核心差异
国有土地征收聚焦“房屋本身价值”,以市场评估为基础,补偿范围包括房屋价值、搬迁费、临时安置费、装潢附属物补偿及签约奖励等,安置方式可选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或房票结算,面积遵循“征一补一”原则,高层产权调换可额外增加12%面积补贴。集体土地征收则兼顾“土地权益与人口保障”,补偿范围涵盖房屋分档补偿、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及附着物补偿,土地补偿费归村集体所有,安置补助费直接发放给农户,安置方式包括产权调换(与人均面积挂钩)、货币补偿、房票或重新安排宅基地,核心规则以“人均40平方米”为基准分档计算,人口认证需以征收预公告发布时的户籍登记为准,预公告后违规迁入人口不纳入安置范围。
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以住宅货币补偿为例)
1.补偿标准与计算公式
国有土地住宅征收无全市统一单价,需以项目征收预公告发布后的“预评估基准价”为基础,结合分户评估确定最终单价,评估需考虑房屋结构(砖混、框架等)、成新率、楼层、配套设施等因素修正。核心补偿项及公式如下:
房屋价值补偿=合法建筑面积×分户评估单价(元/㎡),合法建筑面积以不动产权证登记或有权机关认定为准,违建及超期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搬迁费:货币补偿按一次性2000元计发,产权调换按往返两次计算,不低于4000元,或按建筑面积折算(标准不低于2000元下限);
临时安置费:货币补偿按4个月计发,产权调换按实际过渡期计发(过渡期超过18个月的,超期部分按原标准1.5倍支付),市区统一按20-25元/㎡·月分级,具体标准由项目方案明确;
装潢与附属物补偿:按分户评估结果或分档定额计算,低档装潢50-300元/㎡、中档300-600元/㎡、高档600-1200元/㎡,附属物(如围墙、水井、空调移机等)按宜政秘〔2021〕141号定额补偿;
签约奖励:按项目方案设定,通常为签约期内签约奖励3-5万元,提前交房再奖励1-2万元,超期签约不享受奖励。
非住宅(商铺、厂房等)补偿额外包含停产停业损失,按项目基准价×千分之三×6个月计发,搬迁费按设备评估价值的5%-10%计算,具体以评估报告为准。
2.模拟计算案例
【案例条件】:安庆市宜秀区国有土地住宅,不动产权证登记合法建筑面积120㎡,砖混结构,建成于2010年(成新率85%),分户评估单价6500元/㎡(含结构、成新修正);装潢为中档标准,按450元/㎡计算;选择货币补偿,项目临时安置费标准20元/㎡·月,签约期内签约奖励3万元,无额外附属物补偿。
【计算过程】:
房屋价值补偿:120㎡×6500元/㎡=780000元;
装潢补偿:120㎡×450元/㎡=54000元;
搬迁费:货币补偿一次性计发2000元;
临时安置费:120㎡×20元/㎡·月×4个月=9600元;
签约奖励:签约期内完成签约,计发30000元;
总补偿金额:780000+54000+2000+9600+30000=875600元。
三、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以住宅货币补偿为例)
1.补偿标准与计算公式
根据宜政发〔2025〕4号文,集体土地住宅补偿以“人口数量×面积分档”为核心,房屋补偿标准按区域(市区分3个区域)、结构(砖混、砖木等)、面积段分档定额,2025年明确房屋货币化补偿标准延续2021年标准不变。核心补偿项及公式如下:
房屋分档补偿:按“人均面积”分三档计算,3人及以上户按实际人口核算,1-2人户按2人核算;第一档人均≤40㎡部分,按区域对应结构基准价补偿(可选择产权调换);第二档40㎡<人均≤60㎡部分,按更高基准价货币补偿;第三档人均>60㎡部分,按最高基准价货币补偿;不足人均40㎡的,可按400元/㎡补齐至40㎡/人后参与补偿;
土地补偿费:按征收土地面积×区域土地补偿费标准(市区约1.8-2.2万元/亩),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由集体民主决策分配;
安置补助费:按安置人口×区域安置补助费标准(市区约3.5-4万元/人),直接发放给被安置农户;
搬迁费:按安置人口每人120元一次性计发;
临时安置费:货币补偿按4个月计发,产权调换按实际过渡期计发(超期部分按1.5倍支付),按安置人口每人100-120元/月计算;
青苗及附着物补偿:按宜政秘〔2021〕141号定额或评估,青苗补偿约800-1200元/亩,附着物(如树木、大棚等)按实际种类和数量补偿;
签约奖励:签约期内签约奖励2-3万元,提前交房奖励1万元。
注:安置人口需经乡镇(街道)审核,征收预公告发布后新增人口(除正常出生、夫妻投靠等合法情形外)不纳入安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需公示不少于5日,异议可申请复查。
2.模拟计算案例
【案例条件】:安庆市迎江区某村集体土地住宅,3人户(均为合法安置人口),合法建筑面积150㎡,区域1(核心城区周边),砖混结构;区域补偿标准:人均≤40㎡基准价550元/㎡,40-60㎡基准价710元/㎡,>60㎡基准价800元/㎡;青苗及附着物补偿1.5万元;搬迁费120元/人,临时安置费100元/人·月(按4个月计发);签约期内签约奖励2万元;土地征收面积0.3亩,土地补偿费2万元/亩,安置补助费3.8万元/人。
【计算过程】:
房屋分档面积核算:3人×40㎡/人=120㎡(第一档),剩余150-120=30㎡(人均10㎡,属第二档40-60㎡区间);
房屋分档补偿:120㎡×550元/㎡+30㎡×710元/㎡=66000元+21300元=87300元;
土地补偿费:0.3亩×2万元/亩=6000元(归村集体);
安置补助费:3人×3.8万元/人=114000元;
搬迁费:3人×120元/人=360元;
临时安置费:3人×100元/人·月×4个月=1200元;
青苗及附着物补偿:15000元;
签约奖励:20000元;
农户个人总补偿金额(不含集体所有的土地补偿费):87300+114000+360+1200+15000+20000=2378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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