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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娄底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娄底拆迁补偿标准出炉抢先看!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5-10-29

2025年娄底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娄底拆迁补偿标准出炉抢先看!
 
随着2025年娄底城市发展进程的推进,房屋拆迁工作有序开展,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因土地性质不同而存在差异。为帮助被拆迁人清晰了解补偿依据、计算方式及自身权益,现将娄底市两类土地性质的拆迁补偿核心规则与模拟计算逻辑进行梳理说明。
 
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
 
房屋主体补偿:娄底市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按娄政发〔2022〕11号文件执行,具体的房屋主体结构补偿标准未在最新公告中直接列出。
 
安置补助:在城市规划区内,被拆迁人可选择货币安置或安置房安置。符合安置条件的被拆迁人,每人可获得90平方米(含公摊面积)的安置房购买指标。娄星区、娄底经济开发区、万宝新区按2000元/平方米给予货币补助,冷水江市、涟源市、双峰县、新化县按1600元/平方米补助。若被拆迁合法正房建筑面积超出安置房购买指标以外的部分,按200元/平方米的标准增加补偿。安置房由被拆迁人按500元/平方米的均价购买。在城市规划区外,采取异地新建安置,宅基地补助按原经合法批准的房屋底层占地面积计算,标准为380元/平方米(含“三通一平”、基础及取得重建基地等费用)。
 
搬迁过渡费:搬迁过渡费按3000元/人的标准支付,过渡期为18个月。城市规划区内,因安置方原因未按时安置到位,19至24个月内,搬迁过渡费按350元/人・月的标准支付,25至30个月内,按500元/人・月的标准支付,超过30个月的,按700元/人・月的标准支付,直至安置到位。
 
其他补偿:利用合法的居民个人居住用房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在《拟征地告知书》发布前6个月内办有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纳税证明的,其生产经营用房可按照所属房屋主体结构的补偿标准另行增加15%的补偿。拆迁企业、学校等非个人居住用房,可另增加80%的补偿。
 
土地补偿:根据娄底市2025年第十四批次土地征收公告,水田94600元/亩,旱土78518元/亩,园地、林地63382元/亩,建设用地78518元/亩,荒山、荒地、裸地及其他未利用地47300元/亩。
 
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依据《娄底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选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的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评估时点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搬迁费用于弥补被拆迁人因房屋拆迁而产生的搬迁费用,临时安置费则是为解决被拆迁人在过渡期间的居住问题,具体标准由政府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对于因拆迁导致停产停业的非住宅用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补偿金额。
 
以下为模拟计算示例:
 
集体土地:假设在娄底市娄星区城市规划区内的某村,有一家庭共4口人,合法正房建筑面积为400平方米,底层占地面积为100平方米,该房屋用于自住。选择货币安置,其补偿计算如下:
 
房屋主体补偿(假设按一定标准核算为1000元/平方米):400×1000=400000元。
 
安置补助:4×90×2000=720000元。
 
超出安置指标面积补偿:(400-4×90)×200=8000元。
 
搬迁过渡费:4×3000=12000元。
 
补偿总计约为400000+720000+8000+12000=1140000元。
 
国有土地:假设在娄底市某国有土地上有一套120平方米的住宅,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经评估机构评估,房屋价值为5000元/平方米,搬迁费按2000元计,临时安置费按每月1500元,过渡时间预计12个月,无停产停业损失。则补偿如下:
 
房屋价值补偿:120×5000=600000元。
 
搬迁费:2000元。
 
临时安置费:1500×12=18000元。
 
补偿总计为600000+2000+18000=620000元。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仅为模拟计算,仅供参考!具体的拆迁补偿标准和计算方式应以当地最新的政策文件和实际评估为准。本文由京平律所提供,有任何拆迁相关问题,都可以与京平律所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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