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温州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温州拆迁补偿标准出炉抢先看!
在城市发展的进程中,房屋拆迁补偿始终是备受关注的焦点话题。2025 年温州的城市发展伴随着房屋拆迁工作的推进,而明确拆迁补偿标准、知晓如何计算补偿金额,对于涉及拆迁的当事人来说至关重要。
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以工业用房为例)
补偿内容:包括被征收工业用房价值的补偿(含建筑物、土地使用权、装饰装修及附属物等)、生产设备设施重置等相关补偿、临时安置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价值评估:以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为价值时点,建筑物价值按房屋重置价结合成新等因素评估,土地使用权价值采用基准地价修正法评估。
临时安置费:
供地期:自被征收人搬迁腾空并经验收合格之月起按12个月计,未按期供地,逾期之月起按最新标准二倍计算。
建设期:原则上按12个月计算,因建筑规模较大等确需延期的,由各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规定。
工业用房调换、功能置换:新建安置用房为高层建筑的,过渡期限为被征收人搬迁腾空并经验收合格之月起不超过36个月,超过则自逾期之月起按最新标准二倍计算。
货币补偿:一次性支付6个月临时安置费。临时安置费可按原合法工业用房建筑面积或者原合法用地面积就高计算,具体由各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规定。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按被征收工业用房价值的5%计算,生产经营者认为损失超过此标准的,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双方共同委托评估机构评估,补偿期限不超过6个月。
奖励: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签订补偿协议并搬迁腾空验收合格的,可给予不超过被征收工业用房价值8%的奖励;选择土地置换、工业用房调换或者功能置换的,可另行给予不超过被征收工业用房价值2%的奖励。
模拟计算:假设某国有土地上工业用房建筑面积为5000平方米,合法工业用地面积为5亩,房屋重置价结合成新评估价值为500万元,土地使用权经评估价值为800万元,装饰装修及附属物评估价值为100万元。该区域工业用房临时安置费标准为15元/平方米/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按标准计算。则:
被征收工业用房价值=500+800+100=1400万元。
临时安置费(选择货币补偿)=5000×15×6=45万元。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1400×5%=70万元。
若被征收人在签约期限内完成签约搬迁,假设给予7%的奖励=1400×7%=98万元。
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以住宅用房为例)
补偿内容:包括合法房屋(含视为合法建筑)价值的补偿(含室内装饰装修)、搬迁费、临时安置费。
价值评估:由具有法定资格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并公布之日为价值时点评估确定,评估确定合法房屋价值时应当扣减房屋基底占地涉及的征地安置补助费。
安置方式及计算:
货币补偿:按合法房屋的市场评估价确定货币补偿金额,并一次性支付6个月临时安置费。
产权调换:按“合法面积”安置、“一翻三”安置、“人均保底”安置计算应安置面积。被补偿人根据前两种方式确定的应安置面积仍未达到户内人均住宅建筑面积30平方米的,可申请按户内人均30平方米确定应安置面积(计入人均的户内成员在市区范围内另有房屋合并计算)。产权调换房屋与原合法房屋原则上按市场评估价值结算差价,应安置面积与原合法房屋等面积部分,按两者市场评估比准价差价给予一定比例优惠;超出部分,按市场评估比准价一定比例计价。
搬迁费:按合法房屋面积结合搬迁费标准计算,且每户每次不低于1000元,具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的相关标准执行。选择产权调换的,搬迁费计算两次。
临时安置费:被补偿人自行解决周转用房的,支付其签约搬迁腾空并经验收合格之月起至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后6个月内的临时安置费。过渡期限为被补偿人签约搬迁腾空并经验收合格之月起,不超过24个月;产权调换房屋为新建高层建筑的,不超过36个月。超过过渡期限未交付产权调换房屋的,自逾期之月起按照公布的最新标准的二倍支付临时安置费。
奖励:被补偿人在规定的期限内签约、搬迁腾空并经验收合格,且选择产权调换的,可按合法房屋建筑面积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上限为300元/平方米,具体由各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规定。
模拟计算:假设某集体土地上住宅用房合法建筑面积为200平方米,房屋市场评估价为2000元/平方米,室内装饰装修评估价值为20万元,该区域临时安置费标准为12元/平方米/月,搬迁费标准为15元/平方米,该户选择产权调换。则:
合法房屋价值=200×2000+200000=60万元。
搬迁费=200×15×2=6000元。
临时安置费(先按正常过渡期限计算)=200×12×24=57600元。
若该户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签约搬迁且符合奖励条件,假设奖励标准为200元/平方米,奖励金额=200×200=40000元。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仅为模拟计算,仅供参考!具体的拆迁补偿标准和计算方式应以当地最新的政策文件和实际评估为准。本文由京平律所提供,有任何拆迁相关问题,都可以与京平律所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