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攀枝花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攀枝花拆迁补偿标准出炉抢先看!
在城市发展进程中,房屋拆迁是优化空间布局、推动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环节。对于攀枝花而言,2025年的房屋拆迁工作关乎城市面貌更新与居民切身利益。而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拆迁补偿标准因土地性质差异而有所不同,这些补偿标准如何制定、具体计算方式怎样?接下来,我们将为你详细解读。
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
补偿标准:
房屋价值补偿:按照被征收房屋评估单价乘以房屋的总建筑面积进行补偿。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搬迁补偿:征收住宅用房的,搬迁费按每个产权户1200元发放;征收非住宅房屋的,搬迁费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30元/平方米计算,每个产权户不低于1200元。
临时安置及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征收住宅房屋,按照补偿方案确定的期限一次性发放12个月临时安置补助费。东区炳草岗片区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12-16元/平方米・月标准计算,其它片区按东区炳草岗片区的高限价格下降2-5元/平方米・月标准计算。征收非住宅房屋,按照补偿方案确定的期限一次性发放3个月停产停业补助费,停产停业补助费的计算按《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设施设备损失补偿:电话100元/部;光纤宽带100元/户;有线电视500元/户;空调移机300元/台;燃气热水器移机150元/部;太阳能热水器移机500元/台。
室内装饰装修价值补偿:由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按照评估机构评定结果补偿。也可由房屋征收部门在制定具体房屋征收项目的补偿方案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征收范围内统一的装修补偿标准。
货币化安置的政策性补贴:征收住宅房屋选择货币补偿的,房屋征收补偿部门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10%给予货币补贴。被征收人选择在市区范围购买新建商品房的,由房屋征收补偿部门再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30%给予购房补贴。征收非住宅房屋选择货币补偿的,征收补偿部门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20%给予货币补贴。
奖励:征收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规定的第一时间段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按被征收房屋面积150元/平方米领取提前签约奖;在第二时间段签订的,按100元/平方米领取。在第一时间段完成搬迁并交付被征收房屋的,按被征收房屋面积300元/平方米领取提前搬迁奖,按户保底不低于5000元;在第二时间段完成的,按200元/平方米领取,按户保底不低于3000元。被征收房屋为商业、办公、仓储、企业生产用房的,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限内签订补偿协议并完成搬迁的,按每平方米200元予以奖励,不足20平方米的按20平方米计算。
模拟计算:假设在攀枝花东区有一套国有土地上的住宅房屋,建筑面积为100平方米,评估单价为8000元/平方米,室内装饰装修经评估价值为50000元。该房屋有电话1部、光纤宽带1户、有线电视1户、空调2台、燃气热水器1台。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规定的第一时间段签订协议并完成搬迁。
房屋价值补偿:8000×100=800000元。
搬迁费:1200元。
临时安置费:按炳草岗片区标准,取中间值14元/平方米・月,14×100×12=16800元。
设施设备损失补偿:100+100+500+300×2+150=1450元。
室内装饰装修价值补偿:50000元。
货币补贴:800000×10%=80000元。
提前签约奖:100×150=15000元。
提前搬迁奖:100×300=30000元。
总补偿金额:800000+1200+16800+1450+50000+80000+15000+30000=1004450元。
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
补偿标准:
房屋补偿:参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4〕190号)、《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攀枝花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攀府发〔2024〕14号)及各县(区)相关细化标准执行。钢混结构房屋补偿标准为1300元/平方米,土木、木结构房屋为500元/平方米。
宅基地补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按《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3〕222号)、《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攀枝花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攀府函〔2023〕146号)及各县(区)相关标准执行。征收集体农用地以外的其他集体土地补偿标准,按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0.5倍执行。
其他补偿:包括搬迁费、临时安置费等,具体标准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按上述川府函〔2024〕190号、攀府发〔2024〕14号文件及各县(区)细化标准执行。
模拟计算:假设在攀枝花仁和区某集体土地上有一处土木结构房屋,建筑面积为200平方米,宅基地面积为300平方米。该区域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为50000元/亩,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经评估价值为30000元。当地规定搬迁费为每户3000元,临时安置费为每月2000元,安置6个月。
房屋补偿:500×200=100000元。
宅基地补偿:300÷666.67×50000×0.5≈11250元(1亩≈666.67平方米)。
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30000元。
搬迁费:3000元。
临时安置费:2000×6=12000元。
总补偿金额:100000+11250+30000+3000+12000=156250元。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仅为模拟计算,仅供参考!具体的拆迁补偿标准和计算方式应以当地最新的政策文件和实际评估为准。本文由京平律所提供,有任何拆迁相关问题,都可以与京平律所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