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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铺拆迁补偿标准不符怎么办?村委会非法签订拆迁协议维权胜诉案例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5-03-27

店铺拆迁补偿标准不符怎么办?村委会非法签订拆迁协议维权胜诉案例
 
在城市发展的进程中,店铺拆迁时有发生,而由此引发的补偿标准纠纷也屡见不鲜。这类纠纷通常源于拆迁方给出的补偿未能契合店铺的实际价值。就如赵女士在武汉市洪山区和平乡某村拥有的营业用房,其母亲与村委会签订房屋拆迁合同后房屋被拆除,赵女士才发现村委会并非法定拆迁主体,且拆迁补偿与房屋实际价值相差甚远。
 
一般而言,拆迁案件属于行政类案件,涉及复杂的行政程序和法律法规。在这类案件中,不建议寻找当地律师维权。当地律师可能因各种因素,如与当地行政机关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在处理案件时难以做到完全独立、公正地为当事人争取权益,从而影响案件的走向和当事人最终获得的补偿结果。
 
【以案说法】村委会非法签订拆迁协议维权胜诉案例
 
以赵女士的案件为例,在面对拆迁补偿标准不符这一棘手问题时,赵女士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她在经人介绍后,聘请了北京京平拆迁律师团队。原来,针对村委会的违法强拆行为,京平拆迁律师指导赵女士向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市国土局)提交了《查处申请书》,因为市国土局依法具有对本行政区域内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职能。然而,市国土局收到申请后,并未进行调查处理,而是直接将其作为信访事项转送到下属青山分局,之后青山分局回复赵女士称其反映的问题属于与村委会之间的民事纠纷而不作处理。
 
案件进入审理阶段,一审由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在庭审过程中,京平拆迁律师据理力争。最终,一审法院认定市国土局未依法履行相应职责,判决责令市国土局限期对赵女士的申请依法作出处理。市国土局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市国土局主张其根据《信访条例》将赵女士的信访反映事项转送下属青山分局处理,且青山分局核查后的回复符合规定。但京平拆迁律师指出市国土局未依法调查处理,属于未履行法定职责。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市国土局收到《查处申请书》后未依法调查处理,而是径行转由青山分局办理,属于未依法履行职责,原审判决其限期作出处理符合法律规定。
 
【开庭结果】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市国土局的上诉
 
最终,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市国土局的上诉,维持原判决。
 
【选择律师】错误选择律师可能会面临诸多不确定性
 
如果此案寻找当地律师,可能会面临诸多不确定性。由于当地律师与当地行政机关的复杂关系,可能在调查取证、与行政机关沟通以及法庭辩论等环节无法全力为当事人争取权益。案件可能会因为各种因素进展缓慢,甚至当事人难以获得应有的合理补偿。所以,建议当事人在处理拆迁行政类案件时,一定要寻找像北京地区专业的律师团队。
 
北京的律师团队往往具有丰富的经验,能够突破地域限制,以专业的法律知识和无畏的勇气,在复杂的行政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确保当事人在拆迁补偿纠纷中得到公正的对待和合理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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