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您的位置: 首页 > 律师讲堂 > 律师说法 > 企业拆迁补偿胜诉案例:矛制厂遭遇征收补偿不合理维权胜诉案件...

律师说法

企业拆迁补偿胜诉案例:矛制厂遭遇征收补偿不合理维权胜诉案件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5-07-30

企业拆迁补偿胜诉案例:矛制厂遭遇征收补偿不合理维权胜诉案件
 
在某市予制厂与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拆迁维权纠纷案中,经过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赵健位律师的不懈努力,法院作出了支持原告的判决。
 
最终,撤销被告作出的《关于某市予制厂申请国家赔偿不予受理的告知书》,并要求被告在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受理原告的国家赔偿申请。
 
一、案例初始状况
 
李先生在某村经营的予制厂是经某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的个体工商户,且享有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2017年,该予制厂的房屋被划入征地范围,然而政府给出的征地补偿极不合理,李先生拒绝签字。在意识到需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后,他多方打探,最终委托了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的赵健律师为其维权。但在律师介入后,2017年8月18日、8月19日,李先生的房屋遭遇非法强拆,之后被告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又组织大量工作人员在原厂房所在地段违法施工修路,李先生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严重侵害。​
 
二、本案的办案经过及证据收集
 
拆迁律师介入后,首先对当事人的房屋进行了详细的考察分析,明确了房屋的整体价值。在面对房屋被非法强拆、被告违法施工的情况时,律师指导当事人收集了大量证据。同时,通过申请信息公开的方式,对城建局的行政行为展开调查,成功发现了城建局的违法点。基于此,律师指导当事人向某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城建局据以施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且复议取得成功,城建局的违法许可被撤销。​
 
收到复议决定后,律师立即指导当事人向城建局提出国家赔偿申请,然而城建局以原告主张的不动产产权存在争议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决定。随后,律师立刻指导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被告作出的《关于予制厂申请国家赔偿不予受理的告知书》,并依法受理原告提出的国家赔偿申请。​
 
三、案件的开庭审理结果​
 
法庭上,被告辩称某村村委会与原告之间因本案不动产权属争议已由某区人民法院受理,产权归属尚未确定,以此证明其行政行为合法,同时对予制厂的原告身份提出质疑。​
 
针对被告的答辩意见,京平拆迁律师进行了有力反驳:指出被告所提及的正在审理中的两个案件,第三人均是某市预制构件股份合作公司惠民预制构件厂,与本案原告无关;且提交的予制厂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等证据,足以证明原告有资格提起诉讼,不涉及争议和纠纷。
 
最终,法院支持了京平拆迁律师的观点,作出如下判决:一是撤销被告某市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9月27日做出的《关于某市予制厂申请国家赔偿不予受理的告知书》;二是被告某市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受理原告某市予制厂提出的国家赔偿申请。​
 
四、专业意见和建议​
 
从本案来看,当自身合法权益受到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侵害时,一定要及时启动法律程序维护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在实际维权过程中,行政机关往往不会轻易承认自身过错,像本案中城建局作出不予受理国家赔偿申请的决定并不少见。此时,借助法律武器,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力量制衡行政权力就显得尤为重要。​
 
对于有同类困扰的当事人,遇到拆迁维权等复杂法律问题时,一定要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专业律师具备丰富的办案经验、专业的法律知识和娴熟的维权技巧,能够像京平律师在本案中所做的那样,从考察分析、收集证据、申请行政复议到提起行政诉讼,为当事人制定周全的维权策略,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京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们在拆迁维权领域深耕多年,成功办理了众多类似案件,值得信赖。遇事找律师,找京平律师,才能更有保障地争取到应有的权益。

拓展阅读:   拆迁补偿标准   拆迁安置不合理怎么办?   拆迁法律知识   拆迁律师说法

本网站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点击拨打010-63797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