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城市拆迁补偿胜诉案例:镇政府违法通知限拆被撤销维权胜诉案件
当石先生面对镇政府要求5日内选择补偿方式否则视为放弃产权调换的违法通知时,其合法权益正面临严峻挑战。然而,在京平拆迁律师的专业代理下,这起看似复杂的拆迁纠纷也迎来了胜诉结局。
最终,法院依法撤销了镇政府作出的房屋(构筑物)征收补偿通知,为石先生的维权之路画上了圆满句号。
一、案例初始情况
石先生在天水市某镇拥有一处房屋,该房屋处于当地征收项目范围内。然而,双方在征收补偿问题上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始终未签订征收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在此情形下,镇政府于2020年4月17日向石先生发出房屋(构筑物)征收补偿通知,要求其在5日内对征收补偿安置方式进行选择,并且声称若未在规定时间内选择,将视为石先生自动放弃产权调换安置方式,仅以货币补偿方式兑付。石先生认为镇政府的这一行为违法,为其增设了额外义务,严重侵犯了自身的合法权益,于是在京平拆迁律师的指导下,决定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镇政府发出的该房屋(构筑物)征收补偿通知。
二、办案经过与证据收集
在本案中,律师首先围绕镇政府是否为适格诉讼主体这一争议焦点展开调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征收实施单位受房屋征收部门委托,在委托范围内从事的行为,拆迁户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房屋征收部门为被告”。律师仔细审查了镇政府的授权委托事项,发现其中并没有关于协商达不成协议时,由镇政府确定对拆迁户补偿安置内容的授权约定。这一关键证据的获取,为证明镇政府诉讼主体适格奠定了基础。
接着,针对镇政府发出通知的行为是否属于行政行为以及是否合法有据的问题,律师深入研究相关法律规定,明确了对征收补偿标准有争议时的处理流程,即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的人民政府裁决。律师收集了石先生与镇政府就房屋征收补偿协商过程的相关证据,证明双方确实未能达成协议。同时,律师还查阅了镇政府的工作职责和被授权委托实施工作的范围,发现镇政府直接发出通知并确定安置补偿结果的行为,超越了其应有的职责和授权范围。通过对这些证据的整理和分析,律师充分证明了该通知的违法性。
三、开庭审理结果
法院经过对案件的全面审理,充分听取了京平拆迁律师的观点。法院认为,镇政府在授权委托事项中并无协商达不成协议时确定补偿安置内容的授权,因此,当石先生对镇政府发出的通知不服起诉时,镇政府的诉讼主体适格。此外,镇政府在与石先生就房屋征收补偿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未按照法律规定报请协调、裁决,而是直接发出通知确定安置补偿结果,该行为超越了其工作职责和被授权委托的范围,对石先生的合法权益产生了影响,属于行政行为且不合法。最终,法院作出判决,撤销被告天水市某镇人民政府于2020年4月17日向原告石先生发出的房屋(构筑物)征收补偿通知,石先生的诉讼请求得到支持,案件取得胜诉。
四、专业意见与建议
从律师的角度来看,在拆迁过程中,征收方与被征收人就补偿问题产生争议是常见情况,但征收方必须依法依规处理,不能擅自作出侵犯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本案中,镇政府未按照法定程序处理补偿争议,超越职权发出通知,其行为显然违法。
对于有同类困扰的当事人,在此郑重建议,遇到拆迁补偿纠纷时,一定要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律师能够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深入分析案件情况,收集关键证据,准确把握案件的争议焦点,通过合法途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京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在拆迁领域具有深厚的专业功底和众多成功案例,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是处理拆迁纠纷的可靠选择。因此,当您遇到类似问题时,不要犹豫,及时找律师,找京平律师,让专业人士为您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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