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违法拆迁胜诉案例:甘肃房屋受第三方施工侵害申请查处无效案件
【上诉人(原审原告)】慕先生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顾冬庆律师、晏红霞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庆阳市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 “县住建局”)
【案情】慕先生系甘肃省庆阳市某村村民,2018 年 10 月,因当地某工程项目,第三方施工致使慕先生的房屋遭受侵害。事发一月有余,问题仍未得到解决,慕先生遂依法向县住建局提交查处该施工行为的申请。然而,法定答复期限届满,慕先生未收到任何回应。基于此,慕先生提起行政诉讼,请求依法确认县住建局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违法,并责令其限期履职。一审法院裁定驳回起诉,理由是认定慕先生与本案不存在利害关系,且慕先生未举证证实县住建局未查处的行为对其权利义务产生实质影响。
【维权经过】慕先生委托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后,转机出现。顾冬庆律师与晏红霞律师依据相关法律规定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投诉,具有处理投诉职责的行政机关作出或未作处理的,投诉人有权以利害关系人的身份作为原告提起诉讼” 展开精准抗辩。慕先生房屋受损产生财产损失,据此,其无疑是以利害关系人的身份维权,完全具备诉讼资格。在律师指导下,慕先生提起上诉。
【胜诉】最终,法院支持律师观点,作出裁定:一、撤销甘肃省庆阳市某县人民法院的某号行政裁定;二、本案指令甘肃省某县人民法院继续审理。
一、案件初始态势
在本起涉及拆迁权益纠纷的案件中,当事人慕先生作为甘肃省庆阳市某村的村民,其合法物权遭受了第三方施工行为的直接侵害。时间回溯至 2018 年 10 月,该侵害事件发生后,长达一个月都未得到妥善处置,慕先生基于对行政机关监管职能的合理信赖,依法向庆阳市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交了查处申请,这一行为完全契合公民寻求行政救济的法定流程。然而,直至法定答复期限结束,慕先生都未收到县住建局的任何反馈。
无奈之下,慕先生选择提起行政诉讼,试图通过司法途径督促行政机关履职,并确认其前期的不作为违法。但一审法院却裁定驳回起诉,其理由聚焦于两点:一是认定慕先生与本案不具备法律意义上的利害关系;二是认为慕先生未能充分举证,说明县住建局未查处的行为给他的权利义务造成实质影响。这一裁定无疑给慕先生的维权进程按下了 “暂停键”,让其陷入维权困境。
二、律师介入后的案件走向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的顾冬庆律师与晏红霞律师接手此案后,迅速展开全面且深入的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现行行政诉讼相关法律体系,尤其是明确赋予公民投诉维权主体资格的条款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投诉,具有处理投诉职责的行政机关作出或未作处理的,投诉人有权以利害关系人的身份作为原告提起诉讼”,律师精准定位案件突破口。
慕先生房屋受损这一事实清晰表明其存在切实的财产损失,这就无可辩驳地赋予了慕先生利害关系人的身份,使其完全具备针对县住建局不作为提起诉讼的法定资格。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慕先生坚定地提起上诉,将前期一审裁定的不合理之处、以及案件背后隐藏的行政不作为问题,再度呈现在上级法院的视野之中,成功重启案件的审理进程,为维权带来转机。
三、专业建议与普法提示
从法律专业视角审视本案,诸多复杂且细微的法律要点暗藏其中,非专业法律人士极难精准拿捏。就利害关系认定而言,它并非单纯的事实关联,而是蕴含着严谨的法律逻辑与证据规则,关乎当事人能否踏入司法救济的门槛;再者,证据的收集、整理与有效呈现,更是决定诉讼成败的关键环节,稍有疏漏,即便有理也可能败诉。对于广大遭遇类似拆迁困扰的当事人而言,专业律师的全程参与不可或缺。
像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这类在拆迁领域深耕细作、积累了海量实战经验的专业律所,律师团队熟稔各类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更精通司法实践中的裁判尺度。从案件评估、策略制定,到庭审抗辩、权益争取,专业律师能提供全方位、精细化的法律服务,为当事人构筑起坚实的维权堡垒。所以,在此郑重建议,一旦碰上拆迁维权这类棘手难题,务必第一时间寻求专业律师协助,京平律师凭借其卓越的专业能力与良好口碑,无疑是当事人的理想之选,能助力当事人在复杂的法律迷宫中找准方向,捍卫自身合法权益。
本案律师:
顾冬庆律师:毕业于天津商学院,执业领域主要包括全国各地土地征收维权、房屋拆迁维权、土地权属争议纠纷、农村村委选举纠纷、农村村务公开纠纷、公司法务、婚姻家庭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劳动仲裁等。
晏红霞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海淀区政府和社会资本(PPP)专业委员会会员。擅于处理婚姻、继承、工伤、合同纠纷、交通事故、法律顾问等民商事案件,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盗窃等刑事案件,现就职于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专注于征地拆迁等案件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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