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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改造和城中村改造有什么区别?拆迁补偿标准是否相同?
棚户区改造和城中村改造有什么区别?拆迁补偿标准是否相同?答案是:不同。根据棚户区和城中村的土地性质不同,拆迁补偿方式不能相同。棚户区改造的拆迁补偿应适用于国有土地,而城中村应按集体土地进行补偿,并对宅基地和房屋进行双重补偿。棚户区改造与城中村改造差异很大,拆迁补偿标准也不同。
发布时间:2021-12-22 10:00:37 -
城中村改造对拆迁补偿安置有异议该怎么办
若城中村改造对拆迁补偿安置有异议该怎么办?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被征收人可以在收到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后60天内提起行政复议,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房屋被强拆的,应当在知道强拆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诉讼。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可以帮您进行分析。如果您还没有与主管部门协商拆迁补偿条件,您可以咨询拆迁律师,或请律师介入,运用法律知识与主管部门协商,争取公平满意的补偿。
发布时间:2021-11-29 13:46:17 -
"旧城区改造"和"棚户区改造"是一回事吗?如何补偿?
"旧城区改造 "和 "棚户区改造 "是一回事吗?如何补偿? "旧城区改造 "和 "棚户区改造 "存在一定的重叠,两者之间存在替代,而 "城中村改造 "则不适用。尽管实践中行政机关文件存在将“城中村改造”与“旧城区改造”混为一谈,但其是否应列入“旧城区改造”范围,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评定。
发布时间:2021-11-29 11:07:54 -
住房改小卖铺类住改非房屋拆迁该怎么补偿?
住房改小卖铺类住改非房屋拆迁该怎么补偿?42号文中指出:“各地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切实解决城市房屋拆迁中久拖不决的遗留问题。对拆迁范围内产权性质为住宅,但已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经营性用房的补偿,各地可根据其经营情况、经营年限及纳税等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
发布时间:2021-11-29 10:09:06 -
公房拆迁承租人有补偿吗?
公房拆迁承租人有补偿吗?答案是:有补偿,公房拆迁承租人可以获得补偿,只是和自有住房拆迁补偿有所区别。对于公房拆迁,在明确公房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后,公房承租人的补偿大多采用以下三种方式:一、承租人按照房改政策购买承租房屋,成为拆迁户获得全部拆迁补偿。
发布时间:2021-11-26 09:40:41 -
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城中村房屋能得到什么样的补偿?
对未征收的城中村住宅征收补偿标准,原则上只能按照《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计算,主要是房屋的重置成新价格和宅基地的区位补偿价。但是,结合实际情况来看,因已经列入城市规划,享受城市配套建设,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标准予以补偿、安置也在合理范畴内,拆迁户可以积极提出主张。
发布时间:2021-11-24 10:35:15 -
城中村改造和征收是一回事吗?
法院认为:本案行政机关实施的是城中村改造行为,其行为虽由行政机关主导,但并非征收行为,因为征收必须符合特定条件,履行特定程序。这一案件的城中村改造并未改变土地性质,仍属集体所有。与此同时,城中村改造行为还包括协议签订补偿安置、拆除房屋等多种行为,原告提出的请求认定征收行为违法诉讼请求不明确。
发布时间:2021-11-11 09:48:13 -
申请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和继承获得宅基地使用权的区别
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大致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获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即农民在宅基地三权分立中拥有的资格权;另一种是通过继承、出租、买卖宅基地上的房屋(房屋所有权归农民所有),按照土地随房、房地一体化的原则,房屋使用者暂时拥有宅基地使用权。
发布时间:2021-10-22 10:25:12 -
拆迁超过三年过渡费怎么算,拆迁过渡费支付标准是怎样的?
过渡费是指在拆迁过程中,为了补偿被拆迁人在搬迁和临时安置期间的费用。超过三年的过渡费计算可能会根据协议约定、当地政策或协商解决。在一些地区,过渡费按照被征收房屋面积或拆迁户人口数计算,支付标准可能因地区而异。被拆迁人可以与拆迁方进行协商,以确定合理的过渡费支付方案。
发布时间:2024-02-01 13:21:12 -
承包地出租给第三方合同约定土地征收附着物补偿款由双方平分,征收来临承租人未按约定给村民补偿款怎么办?
某村村民的土地被村委会出租给第三方进行经营。在租赁合同中约定了土地遇到征收时补偿款的分配方式。合同规定,土地补偿款归出租方所有;经过折旧后的多余部分的地上附着物补偿款由出租方与承租方平均分配。在2022年,该村土地被政府征收,政府向村集体发放了土地补偿款,村集体分配给了村民,但土地上的附着物补偿款,他们只获得20多万。
发布时间:2023-06-27 10:11:31 -
征地拆迁过程中五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征收行为涉及广大公民的切身利益,若征收部门仅仅以一句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就可以将公民的合法财产进行剥夺,征收行为显得比较轻率、随意。在无法律对征收目的“公共利益”进行明确统一的概念性定义的条件下,我国又缺乏对征收目的“公共利益”的认定程序,最终征收行为易成为任意性行为。
发布时间:2023-06-08 13:21:26 -
强拆不考虑社会影响,将摧毁民众对法律的信心
近日频频发生的两起强拆事件中,虽然被拆除的建筑都认定是违法建筑,当事人是违法人员,但舆论场上几乎无一例外给予同情和支持。对此,京平拆迁律师感到担忧,如果人人都对犯罪者同情,并想借此减轻他们的罪责,那么法律的威严何在?
发布时间:2023-05-22 13:34:04 -
拆迁中民事纠纷,行政诉讼,别再傻傻分不清楚!
哪些属于民事案件?不是拆迁案件的纠纷,首先不是行政案件。主要性质是缺乏行政公权力的运作、不存在行政法律关系等,有的还十分直截了当地体现了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下列的情形,既非拆迁补偿相关案件,也非行政案件,不能提起行政诉讼,应当以民事诉讼或其他方式解决:
发布时间:2023-03-23 14:48:57 -
企业遭强拆起诉无门,拆迁律师破解立案难题
尹先生投资2000多万元,在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马营镇某村承租了十几亩土地,等各级政府部门审批,成立了某混凝土有限公司。到了2012年 7月,该公司突然接到宝鸡市高新区拆迁办的电话通知,说公司所占土地已经被宝鸡市石油机械厂项目建设征用,要求该公司搬迁,却几乎不给补偿。
发布时间:2023-03-15 15:1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