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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城镇项目拆除商铺,经两审和再审法院作出强拆赔偿判决
湖南衡阳一家贸易公司一纸诉状将本区人民政府以强拆为由告上法庭,称本公司名下一家商铺因政府的小城镇项目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强制拆除了,造成损失高达200万元。一直以来,征收单位都欺骗该公司这家商铺不属于征收范围,不是由自己拆除的,而是由不明身份者拆除的
发布时间:2023-02-27 15:14:21 -
农村发展新趋势,合村并镇成热点
合村并镇,顾名思义就是把一些临近的、零散的、规模小、居住也分散的村庄整合起来,集中城镇化管理。将村庄农户建设成向城市社区一样的形式,农民们能够住上楼房,也方便统一管理。
发布时间:2023-02-23 13:36:44 -
享受过拆迁安置过的人员再次被拆迁,是否还能享有安置权?
这就要分两种情况讨论了,一是拆迁户获得了安置补偿后,购置了新的房屋或土地,但几年之后,新房新地有一次被划入拆迁范围,但被拆迁人一直没有离开本市,户口也没有迁移。二是被拆迁人在第一次被安置后,户口因为工作、婚姻等原因迁移去了另一个城市,在那里又遇到了拆迁,是否还能享受安置。
发布时间:2023-02-20 13:25:45 -
百姓望穿秋水,拆迁补偿为何延误半年之久?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拆迁方与原房主当初就拆迁补偿事项协商达成协议时对给付期限有过约定,就按照协议约定的期限;如果协议没有约定,一般来说是应该在房屋正式拆之前支付到位;如果房屋拆之前没有支付到位,最多在拆之后三个月内要支付到位。而刘阿姨等人的赔偿款已经拖欠了半年,大大超出了法定期限,一边是新屋落成,一边是旧账未清,如何能让人不着急呢。
发布时间:2023-02-17 13:21:40 -
中央一号文件解读:土地政策引关注强国先强农
严格控制耕地转化为其他农用地,加强耕地种植用途管控,明确利用优先序,维护耕地使用的稳定性。此举将遏制现实中乱占耕地的现象,总有些单位打着修路修工厂的名义,强占百姓的耕地,老百姓因此失去了生活来源,农作物也被破坏了,损失不轻。如今国家规定,占用基本农田做其他用途的,需要有省级以上单位的批文,若没有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各种理由占用老百姓的耕地挪作其他用途。
发布时间:2023-02-16 14:17:56 -
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在即,“三农”建设是否惠及您家?
随着农村的生活水平提高,城乡差距逐渐减少,“三农”建设成果不断巩固,农村工作的重点也将适时而变。2023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即将发布,让我们拭目以待!
发布时间:2023-02-01 13:53:04 -
2023年,农业综合执法新规出台,整顿农村执法乱象!
农村执法之所以乱象频出,很大一部分是因为农民专业能力不够、因为不懂所以更加害怕得罪“官老爷儿”,就算被欺负也不敢吭声。但是政府是为人民服务的,绝不能反过头来压榨农民,欺负咱们。《办法》明确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及其执法人员“六不准”规定。无论是拆迁还是其他执法行为,执法一定要在规定的限度内进行。即使是不符合行政管理的规定,也要以教育责令改正为主,根据严重程度裁量确定执法力度。
发布时间:2023-01-30 10:59:01 -
拆迁律师:养殖场收到限期拆除通知书一定要拆除吗?
农民在其承包的土地上搭建养殖场棚舍是否涉及违法建设不能搞一刀切的对待。行政机关要弄清修建养殖场的土地是否属于基本农田,地上的建筑物是否是永久性,需要严格依照上述法律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个案事实处理问题。看完本文后我们养殖户就应该带着疑问审视政府的处理行为,不是在承包地上建了养殖场就一定是违建。
发布时间:2022-12-16 14:17:05 -
拆迁补偿未到位建设施工违法
拆迁如果没有完成对老百姓的安置补偿工作,开发商为了保证工期进行,就强行展开项目施工,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项目建设需要满足依法办理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保证施工现场具备基本施工条件等条件。涉及房屋拆迁安置,拆迁进度需要满足施工要求,施工现场需要满足场地平整,水、电、路通畅无阻等客观条件。
发布时间:2022-11-18 15:59:46 -
拆迁律师:房屋拆迁分阶段补偿如何应对?
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法定的补偿项目应该具体到每一户被拆迁人应得拆迁补偿款,根据区片范围内的普遍补偿标准及拆迁户的具体情况,确定公平合理的补偿数额。因此,拆迁补偿安置普遍来讲应是以“一步到位”为常态。“分阶段”、“分部分”的补偿绝不是补偿中的一般形式。
发布时间:2022-10-19 13:38:55 -
房屋拆迁分户补偿信息可以公开吗?
分户补偿情况尽管一定程度上涉及其他户的个人信息和隐私,但是此类信息对征收补偿公正公平有着重要意义,为了消除被征收人对不公平补偿的疑虑,法律上对分户补偿信息的保护设置进行了一定程度的退让。关于此部分的信息公开,应该遵循如下原则:
发布时间:2022-10-11 14:09:38 -
遇到征地拆迁纠纷要合理维权走出维权盲区!
拆迁单位需要将依法依规实施的征收拆迁项目,在动工之前便应当将征收土地通告、拆迁安置补偿方案等对拆迁范围内的全体被拆迁户张贴公告,以便拆迁户对拆迁涉及的细节规定以及补偿规定等进行了解,并提出自己的意见。被拆迁人若是对征收决定中涉及的相关内容不满意,有权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政府未按照法定程序公开相关文件,作为权利相关人,我们还可以申请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2-10-09 14:55:56 -
拆迁方上门协商拆迁补偿这几个问题一定要问清
第一问:征收主体是谁?土地管理与房屋征收的相关法律明确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因此,在我国法律规定中,房屋的征收主体只能是市、县级人民政府。而其他的街道办、村委会、第三方单位等都无权作为权力主体负责征收与补偿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同时,征收主体区别于征收实施单位,受到征收主体的委托,负责的征收单位和部门可以具体实施征收与补偿工作,而征收主体才是我们在遇到征收争议时对征收行为“负责到底”的行政机关。
发布时间:2022-09-20 09:45:16 -
如何分配安置房?被安置人是否有权分割安置房?
如何分配安置房?被安置人是否有权分割安置房?可以肯定的是,被安置人口是有权提出利益分配的。拆迁安置时,只要国家在拆迁过程中对其进行了补偿,那么就有权分配房子。即,国家承认拆迁中有你的一份补偿,那么安置房就有你的一份。
发布时间:2022-09-07 14:2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