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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农用地房屋建好每平米好几千,征收时每亩30倍补偿才几万块合理吗
就农用地征收补偿而言,每亩土地补偿费不超过前三年土地平均产值的30倍,按一亩平均毛收入1000元计算,每亩30倍才3万元。可征收后建起一栋楼房,一平米就要卖好几千元,这样的补偿对农民来说真的合理吗?
发布时间:2021-11-05 09:52:55 -
农村房屋拆迁这5点没做到,说什么都不能签字,村干部担保也不行!
对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款,不同地区、不同情况,补偿金额也不相同。尽管如此,国家还是会给出一个参考标准,如产权置换或者按当地商品房价格补偿。一般而言,拆迁办所需支付的补偿通常包括房屋补偿、周转费、奖励费等。然而,许多农民在此之前对这些情况并不了解,有些拆迁还只是农房补偿,而且数额较小。显而易见,这些补偿不符合国家标准,农民有权直接拒绝。
发布时间:2021-11-03 10:23:12 -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才是确保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关键
第四十八条第二款明确了征收的五大补偿项目。征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
发布时间:2021-10-27 11:32:49 -
农村房屋拆迁该怎么补偿《土地管理法》是怎么规定的?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征收补偿,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期生计有保障。征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
发布时间:2021-10-13 11:03:44 -
征收方用这些理由和你谈拆迁补偿一定要注意
拆迁补偿没有达成协议,拆迁办就说我们的房子是违章建筑,不给拆迁补偿直接就要拆除。逼你二选一,要么选择一分钱拿不到,要么老老实实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在实践中,尤其是房屋或土地产权证有缺陷的拆迁户都会遇到这种情况。在这里我们要告诉大家的是,违章建筑的认定和拆除有严格的法定程序,不是拆迁办说是违章建筑就是违章建筑。
发布时间:2021-09-29 10:28:56 -
拆迁和腾退的区别
腾退就是这个地方是别人的,从一开始你就不应该在这,所以你应该把地方腾出来。拆迁户应当主张自己的补偿条件要求1:1置换,即取得与产权相同面积的回签房屋或者与周边房地产市场价格相同价值的货币补偿。
发布时间:2021-09-23 10:39:59 -
征地拆迁中的“过渡安置费”你拿到了吗?
过渡性安置费一般指征收过程中,征收部门对征收范围内的拆迁户,在征收房屋后的特定过渡期内,对因另寻住房而造成的损失进行补偿。
发布时间:2021-09-23 10:09:34 -
拆迁拆到一半不拆了怎么办?
当拆迁办对拆迁补偿协议有异议,拒绝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时,拆迁办极有可能对拆迁户置之不理,停止实施拆迁。对此,相信很多拆迁办都会感到紧张,而此时拆迁办就想给拆迁户带来一种心理压力,让拆迁办自己妥协。
发布时间:2021-09-22 10:33:39 -
拆迁是好事还是坏事?
拆迁好还是不拆好?这个问题没有绝对的答案,不同地区的不同住户会给出不同的回答,有些拆迁户宁愿吃得很差,也不愿离开他们世世代代居住的地方,有些人希望拆迁能改善他们的居住环境,所以选择拆掉房子,拆迁能改善他们的居住环境,所以拆好还是不拆好,就是因人而异。
发布时间:2021-09-16 10:32:39 -
在自家耕地里建的养殖场遇到征收就变成违章建筑还不给补偿合法吗
如果您未经批准建立的养殖场,占用的是永久基本农田,就是违章建筑。我国对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且《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活动。
发布时间:2021-08-02 10:00:01 -
国家坚决制止租农民的地进行工程建设以租赁代替征收的违法行为
国家坚决制止“以租代征”这种违法违规用地行为,但是在农村,经常出现政府或者企业要租农民的地进行工程建设,一租就要租十几年,被蒙在鼓里的农民朋友就被骗着签了合同。
发布时间:2021-07-29 09:41:17 -
公房作为一种新型保障性住房有哪些特征
公共租赁住房作为有别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的一种新型保障性住房,尚无一个内涵统一的明确界定。分析《指导意见》中对于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要求,比较各地方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中对于公共租赁住房的规定,公共租赁住房呈现如下特征:
发布时间:2020-11-18 09:53:11 -
公房拆迁,拆迁补偿款归谁?
公房拆迁中,拆迁户如何安置,依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对公房进行拆迁的时候,拆迁户可以获得临时的安置补偿,而具体怎样安置由双方协商确定。
发布时间:2020-11-13 10:40:30 -
村委会私自出租出卖村里的土地不公开不告知村民,村民可以做什么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的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村委会应该定期对外公布公开村民关心的、涉及村民利益的信息,这是村委会的义务,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村委会不公开就是违法,就要承担法律责任。
发布时间:2020-09-09 09:4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