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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濮阳违法强拆案例:城中村改造房屋被偷拆行政机关担责
因城中村改造,房屋被纳入到征收范围内。但是,王先生在没有见到任何征地拆迁合法手续,也没有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情况下,房子却在2017年7月27日王先生外出期间,被村委会非法拆除,给王先生的财产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内心受到了严重的打击。
发布时间:2019-04-29 10:13:57 -
河南省焦作市违法强拆案例:经营二十年渔场被违法强拆
2017年7月18日,没有任何征兆,区城管局和街道办出动大量人员以及多辆城管车辆和铲车,将李先生渔场内的鱼塘、林木进行强推,1000多平米的经营用房也被拆除,致使李先生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
发布时间:2018-11-30 13:58:36 -
广东省阳江市农村拆迁案例:鱼塘被征收未安置土地被出让
姜先生在阳江市某地依法承包土地,并在该土地上拥有鱼塘、树木、建筑物等。现该地块涉及征收,但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尚未实施完毕,姜先生尚未获得征地补偿安置。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姜先生找到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的帮助。在和京平拆迁律师面谈之后,他决心聘请京平拆迁律师蔡晓仪律师代理自己的案子。
发布时间:2019-04-11 09:48:15 -
湖北省城市拆迁案例:拆迁办夜袭违法强拆京平拆迁律师代理维权
2018年3月3日夜里,韩先生的房屋被拆迁办非法强拆。于是他拨通了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的咨询热线。经过了几句简短的交谈,韩先生瞬间热血沸腾,下定决心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了保护自己热爱的那份土地,韩先生决定北上,亲自拜访京平拆迁律师事务所,委托京平拆迁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了此案。
发布时间:2019-03-01 09:41:07 -
湖北省城市拆迁案例:拆迁办夜袭京平拆迁律师南下维权
当事人韩先生在湖北省某市拥有房屋。2018年3月3日夜里,韩先生的房屋被拆迁办非法强拆。因为法律程序比较繁杂,自己知识水平也不高,并且老一辈的思想总觉得权大于法,法律只是一纸空文而已。但事情已经到了这个地步,也无其他办法。于是他拨通了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的咨询热线。
发布时间:2019-01-22 10:15:20 -
河北省城市拆迁案例:手握拆迁补偿协议难获安置
河北某市市民王某因房屋所在地存在行政征收,经和拆迁部门协商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根据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王先生一家依法享有调换安置楼房3套,总建筑面积为272、95平方米;且协议“备注”条款约定:王先生应缴纳补差价款人民币457124元整。安置协议签订后,王先生一家如约搬迁房屋并配合拆除旧房屋。
发布时间:2018-11-23 10:53:19 -
河南省农村拆迁案例:强迫接受低廉拆迁补偿,我拒绝!
田先生等人所在的村子马上就要拆迁了。满心期待的田先生等人时刻关注着拆迁的动向,然而,经历了拆迁办拒绝告知拆迁信息、强迫接受低廉拆迁补偿等种种行径,田先生等人不愿看着精心维护的家“支离破碎”,决心不再坐以待毙。
发布时间:2018-10-24 10:16:46 -
当拆迁遭遇亲情,我们该如何抉择?
“拆迁”似乎成了一夜暴富的同义词,以致于人性面对巨额财富时,又多了一重考验。这些年,拆迁补偿款只分给儿子不分给外嫁女儿,子女为了拆迁款诓骗父母,兄弟姐妹之间为了钱打得头破血流,亲戚间为了谁家应该多块面积反目成仇的事屡见不鲜。
发布时间:2019-03-25 09:52:51 -
国办:“三项制度”将全面推行,给拆迁办戴上“紧箍咒”!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1月4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司法部副部长刘振宇就《指导意见》中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有关情况进行介绍。 什么是三项制度?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重在打造阳光政府,主动、及时地向社会公开执法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明确公示内容的职责,规范信息公示的标准,及时通过政府网站、服务窗口等平台公开行政执法信息。 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
发布时间:2019-01-08 10:54:40 -
拆迁补偿协议签了,房子违法强拆了,补偿还有救吗?
因某项目建设,张先生的养殖场被纳入拆迁范围。因拆迁补偿十分不合理,张先生拒绝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但接下来发生的事却给张先生留下了一辈子的阴影。拆迁办为逼迫张先生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以污染环境为由将张先生和妻子非法拘留,并罚款180000元。这期间张先生被逼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随之养殖场也被违法强拆。
发布时间:2018-12-17 11:13:25 -
安置楼房3套收房需缴纳拆迁补偿协议上两倍差价款
根据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王先生一家依法享有调换安置楼房3套,总建筑面积为272.95平方米;且协议“备注”条款约定:王先生应缴纳补差价款人民币457124元整。安置协议签订后,王先生一家如约搬迁房屋并配合拆除旧房屋。房屋拆除后,王先生多次向拆迁工作部门市辖的区“一拆两改”指挥部主张缴纳房屋补差价款,但拆迁部门一直以种种理由拒绝收款。眼看安置房日趋竣工,王先生一家心急如焚。
发布时间:2018-12-03 10:14:05 -
村委会能征收我家的土地吗?能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吗?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也就是说村委会是自治组织,并非一级政府,并不拥有行政部门的公权力。其次,土地征收是行政行为,无论从批准主体还是从实施主体方面看,村委会都不是适格主体。
发布时间:2018-11-27 10:02:49 -
棚户区拆迁土地使用权怎么补偿?
棚户区改造是我国政府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为了改善家庭住房条件。关于棚户区改造的概念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我们就来参照一下财政部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棚户区改造是如何来定义的:本通知中所称的棚户区是指简易结构、房屋较多、建筑密度较大、房屋使用年限较长以及使用功能不全基础设施较为简陋的区域。以上就是棚户区改造的定义和特征。
发布时间:2018-11-02 11:13:19 -
行政诉讼“民告官”立案难立不上案怎么办?
行政中一直存在着“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的“三难”问题,其中尤以“立案难”最为突出。京平拆迁律师在接待咨询的过程中发现,这也是拆迁户非常关心的问题。大家明明心急如焚,却遇上法院不愿立案、不敢立案,有苦难言!许多拆迁户甚至因此“信访不信法”,维权之路漫漫。
发布时间:2018-10-30 10:3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