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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北京农村房屋拆迁新规即将出台,拆迁将变为搬迁
3月31日,北京市拟出台名为《北京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管理办法》的规章,向公众征求意见。届时已经施行20年的《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将同时废止。
发布时间:2023-04-07 13:28:22 -
荒地变基本农田,房屋拆迁索赔68万变寻衅滋事获刑3年
3月27日,河南夫妻基本农田上建房屋被拆除要68万元赔偿,河南许昌中院受理已经有几天了。这个事情的逻辑,大概就是曹丽霞夫妇“非法”侵占“基本农田”并盖房,因此不能从拆除房屋的行为中获得足额赔偿,如果她得到了,她就有罪。
发布时间:2023-04-03 13:41:42 -
被威胁在拆迁补偿协议上签字?巧妙取证自保!
法院认为搬迁工作人员持续二十天左右的滋扰,足够影响X女士在签订拆迁协议时的真实意思表示,属于受胁迫、迫于无奈的情形下签订协议。基于这个理由,法院判决撤销了补偿协议。
发布时间:2023-03-29 13:36:19 -
可能要拆迁了,现在禁止建房,也禁止翻修
家里生了孩子,人口增多,而原来的房子又不够居住,于是想重新盖一间房子;或者因为打雷下雨,导致房屋损坏,想修缮房屋。但是当你向村委会提交宅基地申请,或者请求翻修扩建时,却被告知现在禁止盖房,也禁止翻修。很多人从心里都感到这样不合理,但由于对方称是政策,只能敢怒不敢言。
发布时间:2023-03-21 13:59:51 -
咨询拆迁律师,这九个问题是无法得到理想回复的无效咨询
作为一家专业的拆迁律所,我们每天要面对大量当事人的咨询。今天,京平律师根据我们以往的咨询经验总结了九类无效咨询。如果您这样问律师,是无法得到理想回复的无效咨询:
发布时间:2023-03-16 14:07:33 -
企业遭强拆起诉无门,拆迁律师破解立案难题
尹先生投资2000多万元,在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马营镇某村承租了十几亩土地,等各级政府部门审批,成立了某混凝土有限公司。到了2012年 7月,该公司突然接到宝鸡市高新区拆迁办的电话通知,说公司所占土地已经被宝鸡市石油机械厂项目建设征用,要求该公司搬迁,却几乎不给补偿。
发布时间:2023-03-15 15:11:54 -
拆迁维权耗时8个月,增加补偿款1400万
办案律师再次来到武汉,与当事人一起和拆迁部门再次进行了交谈并与江汉区的相关领导进行了对话。而此次谈判也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不久后,当事人打来电话,说企业已经与征收单位达到了合理满意的拆迁补偿协议,拆迁补偿提高约1400万元。而从律师介入到结束,历时仅为八个月。
发布时间:2023-03-14 13:19:26 -
征地拆迁过程中常见的七大拆迁陷阱
在与拆迁方谈补偿的时候,拆迁方会给出一个虚假的报价,或者以“当地政策不符”为由,压低价格。同时在判断过程中,不断试探你的心理底线,适当抬高报价。被拆迁人又对相关法律规定和当地征收补偿缺乏了解,这时就会被拆迁方欺骗。有的明明自己吃亏了,还以为自己捡了个便宜。
发布时间:2023-03-10 13:27:15 -
外嫁女拆迁仍遭性别歧视-不要女神虚伪的王冠,只要女性真实的权力。
早在2019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第五项第(三)条规定“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民主协商的基础上,做好成员身份确认,注重保护外嫁女等特殊人群的合法权利,加快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继续扩大试点范围”。国家出台政策保护“外嫁女”的合法权益,京平律师也希望社会对“外嫁女”合法权益的再度关注,推动男女平等,为妇女和儿童的基本权益贡献力量。
发布时间:2023-03-09 13:22:12 -
“帮拆”披着文明外衣的强拆谎言
每一个遇到所谓“帮拆”的村民都大为不解,帮拆?帮谁拆?帮政府还是帮我?如果是帮政府拆我家的房子,你们不是村民的组织吗,又不是基层政府或是某个部门,哪里来的权利呢?如果是帮我拆,我没有请你们来拆我家房子啊。
发布时间:2023-03-03 13:40:04 -
小城镇项目拆除商铺,经两审和再审法院作出强拆赔偿判决
湖南衡阳一家贸易公司一纸诉状将本区人民政府以强拆为由告上法庭,称本公司名下一家商铺因政府的小城镇项目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强制拆除了,造成损失高达200万元。一直以来,征收单位都欺骗该公司这家商铺不属于征收范围,不是由自己拆除的,而是由不明身份者拆除的
发布时间:2023-02-27 15:14:21 -
农村发展新趋势,合村并镇成热点
合村并镇,顾名思义就是把一些临近的、零散的、规模小、居住也分散的村庄整合起来,集中城镇化管理。将村庄农户建设成向城市社区一样的形式,农民们能够住上楼房,也方便统一管理。
发布时间:2023-02-23 13:36:44 -
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就属于国有土地,城中村也算吗?
《土地管理法》第八条中规定,市区内的土地属于国家,农村或城郊的土地,法律以外的属于国家,其余的属于村民集体。无论是宅基地还是自留地、自留山都属于农民集体,因此,划入城市规划区的村民集体所拥有的全部土地也自然归为国有,所以上不少地方的机关在规划地区变更后,在确认为集体土地成为城市规划用地后,其性质自然转变为国有土地,无需向村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任何补偿,这片土地的性质变成了国有土地。
发布时间:2021-09-29 11:33:37 -
房屋征收符合公共利益的需要这样的棚户区改造才合法
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第九条规定房屋征收符合公共利益的需要;这是棚户区改造的启动程序和前提。在棚户区改造过程中,要充分尊重老百姓的意愿,采取多种方式征求群众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1-09-29 11:1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