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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评估价格不合理怎么办?
《评估办法》第二十条规定,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该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评估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征收部门对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发布时间:2022-12-15 13:23:42 -
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区别
实际上,由于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不同,国家分别规定了不同的法定征收程序,不同性质的土地适用的征收程序不能交叉适用,即便是城市规划区可以参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补偿方式,征收程序也需分开适用。
发布时间:2022-11-21 14:24:13 -
拆迁律师提醒:房屋征收拆迁遇到这三种情况一定要谨慎
土地管理法中明确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农民合理、公平的补偿,保障被征收人原有的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因此,这样的补偿方案很有可能存在“猫腻”。切忌听信征收方的糖衣炮弹或软磨硬泡就在征收补偿协议中签字让自己陷入不利局面。
发布时间:2022-11-14 14:35:29 -
村委会在房屋征收拆迁过程中担任的角色
对于已经习惯作为“拆迁主力军”的地方村委会来说,现在国务院下发《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意见》,其中在规范村级组织的主要任务中明确指出“不得将村级组织作为行政执法、拆迁拆违、招商引资、安全生产等事务的责任主体”,明令禁止村委会充当拆迁主体的行为。
发布时间:2022-10-31 14:46:59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存在的现实问题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拆迁是城市建设与发展的必然产物,也在城市化进程中起到改善人民生活条件、老旧城区改造、城市环境焕新的重要作用。但是城市房屋征拆中,各种社会问题屡见不鲜,被征收人与征收单位之间的矛盾难以忽视。律师在解决征收拆迁纠纷中,经常遇到程序不合法、缺少征收文件、暴力逼迁等诸多乱象,这在一定程度上激化了社会矛盾,增加了群体性事件出现的风险。
发布时间:2022-08-02 09:30:34 -
北京市非住宅房屋征收评估与补偿拟出新规,将统一非住宅房屋用途认定的标准
《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征收评估与补偿工作的通知(试行)》第一条规定,非住宅房屋对应本市基准地价土地用途分为商业、办公、工业和公共服务类,评估时应参照基准地价土地用途二级分类对应的非住宅房屋。非住宅房屋包括但不限于:商业房产、写字楼、综合办公、厂房、仓储、地下室等……将评估非住宅房屋用途认定的标准统一
发布时间:2022-07-28 09:26:45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协议签订人数太少,拆迁还会继续吗
《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在签约期限内,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补偿协议的户数达到规定比例的,由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补偿协议生效;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终止征收程序,补偿协议不生效。
发布时间:2022-07-01 09:35:25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补偿足额到位后才能正式开始征收,房屋拆迁补偿不得低于同类房屋市场价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发布时间:2022-06-30 09:36:54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前提是公共利益需要,征收需要符合规划进行社会风险评估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规定:“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九条规定:“依照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
发布时间:2022-06-28 09:29:08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是否合法将直接影响最终能拿到多少拆迁补偿款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分户初步评估结果公示期满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委托评估范围内被征收房屋的整体评估报告和分户评估报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转交分户评估报告”。第十九条规定:“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报告有疑问的,出具评估报告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向其作出解释和说明
发布时间:2022-06-07 10:38:49 -
征收决定是否合法将直接关系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的合法性
在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过程中,其中一个重要环节就是行政机关作出的征收决定。征收决定的合法性直接影响了征收补偿安置工作的合法性,如果征收决定违法,那么后续依此实施的补偿安置行为也失去了合法的依据,那么将必然影响被征收人获得补偿的正当权益,从而引发群众矛盾和社会风险。
发布时间:2022-05-27 14:01:12 -
房屋征收拆迁房屋价值评估时间很重要,需要考虑市场价格波动以及延迟补偿的原因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征补条例》)第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参考《房地产抵押估价指导意见》第二十六条规定:“第二十六条估价报告应用有效期从估价报告出具之日起计,不得超过一年…”。也就是说,如果在征收决定公告之后,房地产市场价格波动较大,或者出具评估报告后一年内未作出补偿安置,此时不宜以征收决定公告之日作为补偿的评估时点。
发布时间:2022-05-24 11:20:52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补偿评估工作要公平公正,保证拆迁户的合法权益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四条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在规定时间内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不得采取迎合征收当事人不当要求、虚假宣传、恶意低收费等不正当手段承揽房屋征收评估业务”。
发布时间:2022-05-23 10:37:58 -
城市房屋拆迁: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对补偿结果不满意怎么办?
城市房屋拆迁: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对补偿结果不满意怎么办?城市房屋拆迁,是指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目前我国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主要依据国务院第590号令,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进行。如果您的房子也面临征收拆迁,看下自己的土地房屋证件,如果是国有土地使用证,那就需要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程序、标准来进行了。
发布时间:2022-03-22 09:3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