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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房屋拆迁的程序是什么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13-07-30

  现在全国的城市都在飞速的建设中,而建设就不得不将已经淘汰的房屋,或被整体规划在内的房屋进行拆除。您知道城市房屋拆迁的程序是什么吗?以下是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的赵律师为我们详细的介绍下城市房屋的拆迁过程是什么。

  据京平拆迁律师事务所的赵律师介绍,城市房屋拆迁的步骤通常为“申领规划用地许可证——编制拆迁计划和方案——申领拆迁许可证——发布拆迁公告——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实施拆迁”。下面我们来详细的介绍下拆迁的程序。

  1、申领规划用地许可证

  城市房屋拆迁首先应当获得被拆迁房屋的土地使用权。拆迁办按规定向有关政府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规划管理部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拆迁房屋的地域范围。同时,由规划管理部门通知拆迁户停止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改建、扩建等工程。

  2、编制拆迁计划和方案

  拆迁办在获得土地使用权后,应当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和房管所摘录拆迁范围内的常住人员及其房产状况,对拆迁户进行逐一采访,摸清要求,并分类做好记录。拆迁办再根据核实的情况和国家、地方有关拆迁补偿安置的规定,编制出详细的拆迁计划和方案。

  3、申领拆迁许可证

  国家对房屋拆迁实行许可制度。拆迁房屋的单位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拆迁办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资料: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办案;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房屋拆迁许可证是拆迁办获得许可从事房屋拆迁活动的法律凭证,只能对指定的项目在一定时间和一定范围内有效。拆迁办必须在房屋拆迁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从事拆迁工作,不得擅自扩大或缩小,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拆迁工作,不得擅自延长。由特殊原因需要变更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时,拆迁办应当及时向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报告、说明原因和理由,并得到拆迁主管部门的许可。

  4、发布拆迁公告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办、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房屋拆迁管路部门和拆迁办应当及时向拆迁户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房屋拆迁公告一般张贴于拆迁范围内及周围较为醒目、易于为公众阅读的地点,对于规模较大的拆迁,应登载在当地的报纸上。通过发布房屋拆迁公告,使拆迁户在正常情况下有可能了解城市建设的进程,了解拆迁有关的法律和政策,了解其应当享有的权利和义务,积极争取拆迁户的支持和配合,减少拆迁工作中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房屋拆迁公告的内容主要包括:建设项目的名称、拆迁办、拆迁时间、拆迁范围、拆迁的实施单位及其他需要让拆迁户了解的有关事项。

  5、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拆迁公告发布后,拆迁办与拆迁户应当依照规定,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房屋的所有人和使用人是同一人的,拆迁办只与房屋的所有人签订房屋拆迁协议。但如果房屋的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的,拆迁办需要分别与所有人和使用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6、实施拆迁

  拆迁办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拆迁任务。搬迁结束后,拆迁办应向拆迁户出具包括被拆迁房屋所有人姓名或者名称、房屋产权性质、地点、面积、搬迁时间等内容的搬迁验收单。对完成搬迁后的房屋断水、断电、断热、断气,组织房屋拆除工作。

  以上便是城市房屋拆迁的步骤,如果您还有疑问,可咨询在线的专业拆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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