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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旧城改造可以强制性拆迁吗?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18-04-19

  现在旧城改造可以强制性拆迁吗?

  京平拆迁律师

  合法的司法强制拆迁依然存在!

  “违法强拆”,让拆迁户如鲠在喉,像一根刺时时刺痛拆迁户。

  2001年的拆迁条例规定了强制拆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行政违法强拆,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一种是司法强拆,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随着2011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落地,也就是大家常说的“新拆迁条例”的落地,很多拆迁户满怀欣喜,认为所有的“违法强拆”都被废止了,“违法强拆”在新拆迁条例后已经退出历史舞台。但事实并非如此。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有规定,拆迁户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由此规定可以看出,其实新条例只是废止了行政强制拆迁,司法强制拆迁是依然存在的,也就是说合法的违法强拆还是存在的。

  “不可能违法强拆”这种错误认知在很多拆迁户中还是存在的,这种误解带来的后果就是拆迁户滋生了这样一种心态:反正违法强拆被废止了,房子怎么样也不会被违法强拆,那就可以理直气壮地反抗违法强拆做钉子户。我们必须要提醒大家,这种错误的想法必须扭转过来,司法强拆依然存在,只是躲、拖、耗而不积极应对拆迁问题,最终还是有可能被违法强拆。

  依照现行的相关法律规定,拆迁户的程序性权利是有期限的,当钉子户也是有前提的,那就是针对拆迁办的种种决定及时采取法律应对措施,否则等来的只能是违法强拆,而违法强拆之后的维权道路会更加艰难。

  所以我们提醒大家一定要及时跟据自身情况走法律途径,新拆迁条例赋予拆迁户的权利需要大家积极行使,以避免走入到司法强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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