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舟山城市拆迁政策:舟山普陀山征地拆迁补偿分析及未来展望
2026年3月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发布的舟普陀山征预〔2026〕54号征收土地预公告,是当地基于公共服务配套建设的法定征地行为,涉及朱家尖街道0.6933公顷农村集体土地,其征收流程、补偿依据均严格遵循国家及舟山本地土地征收政策,而此次征地也从侧面反映出2026年舟山当地拆迁工作的核心导向,结合舟山现行征地政策与全国拆迁整体基调,可对此次征地细节及当地拆迁走向展开专业分析。
此次朱家尖片区征地,核心为朱家尖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配套市政道路工程服务,属于公共利益范畴的征地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关于征地的法定前提,也是2026年全国拆迁新政中明确的“重大公共利益项目规划红线内房屋及土地应依法征收”的具体体现。从征收范围来看,涉及朱家尖街道大洞村、中欣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该区域隶属于舟山市普陀区二类征地区片,按照舟山市普陀区2024年起施行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此次征地的补偿将执行二类地区标准,即征收耕地、其他农用地(除林地外)和建设用地的补偿标准为7.5万元/亩,征收林地、未利用地为4.5万元/亩,且土地补偿费不得高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40%,这一补偿标准既保障了被征地村集体及村民的合法权益,也体现了舟山征地补偿的标准化、规范化特征。
在征收流程上,此次征地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公告发布后将由舟山市普陀山土地与房屋征收中心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充分应用不动产登记成果,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等信息精准核查,同时明确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拟征收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房屋翻建、核发营业执照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严禁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者不予补偿,这一规定与舟山一贯的征地管理要求一致,有效杜绝了征地过程中的利益投机行为,保障征地工作的公平公正推进,而10个工作日的公告期限,也符合法定的征地预公告公示要求,确保被征地相关主体的知情权。
从此次征地延伸,结合舟山本地政策规划与全国2026年拆迁新政导向,可清晰预判2026年舟山当地拆迁工作将呈现出精准化、公益化、集约化、民生化的核心走向,大规模全域拆迁成为历史,以公共利益为核心、以存量土地盘活为重点、以留改拆并举为原则的拆迁模式将成为主流。
其一,拆迁核心围绕公共利益与民生工程展开,非公益类商业开发拆迁将被严格管控。2026年全国拆迁新政明确拆除重建仅作为城市更新的辅助手段,严禁为商业开发盲目拆房,而舟山此次朱家尖征地正是公共服务配套建设的典型,结合舟山市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及民生实事安排,当地后续拆迁将主要聚焦于交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民生保障工程等领域,如乡村道路提升、基层应急消防保障点建设、学校周边道路治理等公共项目的土地征收,重大公共利益项目规划红线内的土地及房屋,将成为征地拆迁的主要对象,且征收范围将严格限定于项目红线内,杜绝片区式盲目拆迁。
其二,征地补偿将严格执行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且保障标准保持稳定。舟山市普陀区现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因不低于浙江省全省最低保护标准,2024年重新公布后继续施行,2026年当地征地补偿仍将沿用该标准,按一类、二类、三类区片分级补偿,同时明确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的分配比例,充分维护被征地农民的财产权益,且征地过程中会进一步强化不动产登记成果的应用,实现补偿的精准核算,从制度上避免补偿纠纷。
其三,拆迁工作与存量土地盘活深度结合,助力土地资源集约化利用。舟山市2026年明确提出深化“腾笼换鸟”和“亩均论英雄”,盘活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4000亩,支持工业用地“多态融合”,同时推进土地综合整治,新增“多田套合”5000亩。这意味着当地拆迁不仅服务于公共项目建设,还将围绕存量土地盘活展开,对低效利用、批而未用土地涉及的建筑及权属进行清理整合,通过精准拆迁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提升土地利用效率,而农村集体土地的征收与整治,也将与乡村振兴、和美乡村建设结合,如舟山市提出的盘活闲置农房600宗、完成农房改造700栋等目标,将通过局部拆改、整治提升的方式推进,而非大规模拆除。
其四,坚持“留改拆并举、以留为先、以改为主”,严控拆除规模,老旧房屋以微改造为主。2026年全国拆迁新政划定拆除面积红线,要求城市更新单元内拆除面积原则上不超过现状总建筑面积的20%,这一导向也将在舟山落地。对于当地的老旧住宅、渔农村房屋,除经专业鉴定的C级、D级危房“应拆尽拆”,以及无保护价值、改造性价比极低的集中连片低效住宅可依法拆改外,绝大多数房屋将通过修缮、加固、管线序化、配套升级等微改造方式提升居住品质,如舟山市2026年民生实事中的渔农村管线序化、城镇居民小区白蚁防治等工作,均是这一导向的具体体现,危房拆改也将优先采用原拆原建模式,保障原住户回迁权益。
其五,乡村拆迁与村集体经济发展、强村富民结合,兼顾土地征收与乡村发展。舟山市2026年提出激发强村富民发展活力,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建设,力争全市经营性收入80万以上村占比达65%,此次朱家尖征地涉及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款将成为村集体经济的重要资金来源,而后续当地乡村征地拆迁过程中,将进一步完善征地补偿款的分配与使用机制,推动补偿款用于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同时结合“海岛万幢农房激活行动”,通过适度拆改盘活农村闲置资源,带动渔农民增收,实现征地拆迁与乡村经济发展的双赢。
此外,舟山2026年的拆迁工作还将呈现出流程更规范、监督更透明的特征,所有征地拆迁行为均严格履行公告、调查、协商、签约等法定程序,补偿方案、安置标准、实施进度将全程公示,充分保障被拆迁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严禁强制拆迁,城中村改造等涉及村民较多的拆改项目,将以群众同意率为重要启动前提,切实维护民生权益。
总体而言,2026年舟山的拆迁工作将彻底告别“大拆大建”模式,进入以公共利益为导向、以精准拆改为手段、以存量盘活为核心、以民生保障为根本的高质量发展阶段,而此次朱家尖街道的征地行为,正是当地践行这一拆迁导向的具体实践,既保障了公共服务配套建设的土地需求,也为后续征地拆迁工作树立了规范、有序的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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