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汾城市拆迁政策:尧都区建设用地征收土地通告及政策分析
近年来,城市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征地拆迁工作成为推动区域发展的重要环节。尧都区2024年第三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工作正式启动,此次征收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复,涉及2个乡镇4个村,拟用于尧贤街北延道路工程建设。这一举措对优化区域交通网络、提升城市发展能级意义重大,但在实施过程中,补偿安置是否合理、程序是否合规等问题备受关注。
一、征地背景与基本情况
(一)审批层级与合规性
本次尧都区2024年第三批次建设用地征收经山西省人民政府以晋政地字〔2025〕119号文批复,符合《土地管理法》对于省级政府审批征地的权限规定。从时间线来看,2025年1月13日获批,2月18日发布通告,遵循了《征收土地公告办法》中在收到批准文件10个工作日内进行公告的要求,程序上具备及时性。
(二)征收土地详情
空间分布:征收地块横跨段店乡上康社区、南永安村、下康庄村以及乔李镇尧乡园村,涉及2个乡镇4个村。精确的四至范围以勘测定界为准,需结合当地最新的土地利用现状图和规划图,明确其与周边基础设施、生态保护区等的空间关系,评估对区域整体发展格局的影响。
地类构成与面积:总计征收土地8.0945公顷(121.4175亩),其中农用地7.0331公顷(耕地占6.3799公顷,占农用地比例约90.71%),建设用地1.0394公顷,未利用地0.0220公顷。耕地占比较大,在后续开发建设中,应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政策,保障粮食安全底线。
用途规划:征收土地拟用于尧贤街北延道路工程建设,属于基础设施建设范畴,符合公共利益需要,契合城市交通网络拓展与优化的发展方向。
二、补偿安置分析
(一)补偿标准评估
土地补偿标准推测:通告未直接给出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参考当前拆迁行情及山西省相关政策,如《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发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晋政发〔2023〕12号),需明确段店乡和乔李镇所属的征地区片等级及对应的综合地价。例如,若处于某特定区片,综合地价为每亩X万元,可初步估算本次征地的土地补偿费用规模。同时,与周边类似区域已实施的征地项目补偿标准横向对比,判断其合理性与竞争力。
青苗及附着物补偿:对于农作物、树木、青苗、房屋等地面附着物,预计会按照《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政府关于尧都区沁临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通告》等相关文件标准进行补偿。但考虑到物价波动和市场变化,需评估现有标准是否能足额反映附着物的实际价值,是否应适时更新。例如,对于一些经济作物,近年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原补偿标准可能无法充分保障农民利益。
(二)安置途径解析
社保安置落实情况:通告提及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被征地农民实行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的意见》(晋政办发〔2019〕10号)和《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安厅民政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对被征地农民实行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的审核规程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9〕41号)执行社保安置。需进一步核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资金的筹集、管理和发放机制是否健全,补贴标准是否能满足农民养老需求。在当前人口老龄化和生活成本上升背景下,确保社保安置切实发挥保障长远生计的作用。
其他安置方式探讨:除社保安置外,结合当前拆迁安置多元化趋势,可考虑增加就业安置、住房安置等方式。例如,组织被征地农民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对接道路工程建设及后续沿线产业发展的用工需求;对于有住房需求的农民,探索以房换房或提供保障性住房等安置模式,以更好地适应不同群体的实际情况。
三、征地程序合规性审查
(一)公告流程完整性
虽然发布了征收土地通告,但未明确提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环节。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在征收土地公告后,应及时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并征求被征地农民意见。这一环节的缺失可能影响农民对补偿安置细节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建议尽快补充完善,确保程序合法合规。
(二)补偿实施期限与监管
通告要求段店乡、乔李镇人民政府按照协议足额补偿到位,但未明确具体的补偿支付期限。在当前拆迁项目中,补偿款及时足额到位是保障被征地农民权益的关键。应设定合理的支付期限,如协议签订后30日内或某个明确的时间节点,并建立补偿资金监管机制,防止出现截留、挪用等问题。
(三)权益救济途径
通告明确了被征收人对省政府批复不服可在60日内向山西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然而,还应补充行政诉讼等救济途径的说明,为被征收人提供更全面的权益保障,使其在面临争议时有多种解决渠道可选。
四、与当前拆迁行情对比及建议
(一)对比当前趋势
补偿市场化程度:当前拆迁行情下,补偿标准越来越趋近被征地区域的市场价值。尧都区此次征地应进一步评估现有补偿标准与土地市场价值的匹配度,特别是对于建设用地和可流转农用地,可参考周边类似用途土地的市场交易价格,适当调整补偿水平,提高补偿的市场化程度。
安置多元化方面:多地已推行货币补偿、实物安置、社保安置、就业安置等多元组合安置模式。尧都区在社保安置基础上,应加快探索就业培训、住房安置等措施的落地,满足不同被征地农民的需求,提升安置效果。
程序透明化:在信息公开方面,其他地区已借助互联网平台,实现征地批文、补偿协议、安置方案等信息的实时公开。尧都区可借鉴这一做法,通过政府官网、政务新媒体等渠道,打造“阳光征地”信息平台,提高征地程序的透明度。
(二)优化建议
完善补偿安置方案:尽快公布详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明确土地补偿、青苗及附着物补偿的具体标准和计算方式,以及社保安置的操作细则。同时,开展补偿标准听证,广泛征求被征地农民和社会各界意见,确保方案科学合理。
强化耕地保护与占补平衡:鉴于耕地占比较大,要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明确补充耕地的来源、位置和质量标准,确保补充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可探索通过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方式,增加优质耕地储备。
建立长效沟通机制:在征地过程中,建立政府与被征地农民的长效沟通机制。设立专门的咨询服务热线或接待窗口,及时解答农民疑问,收集反馈意见,及时处理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