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溪城市拆迁政策:草河掌镇胡家堡村征地补偿安置政策解析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5年6月27日印发的《本溪满族自治县草河掌镇胡家堡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本县政办发〔2025〕3号),是当地落实国土空间规划、推进城镇村道路建设的重要文件,其内容严格遵循国家及本溪市相关拆迁政策,以下从方案核心内容、与当地政策关联及关键要点等方面展开专业分析。
从方案本身核心内容来看,此次征地有着明确的规划与标准。在征地基础信息上,拟征收草河掌镇胡家堡村0.7212公顷集体土地,地类涵盖农用地0.5874公顷(含耕地0.5680公顷、农村道路0.0064公顷、其他草地0.0130公顷)与建设用地0.1338公顷,用途明确为城镇村道路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中基础设施建设的方向。
征地补偿标准严格依据《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本溪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本政办发〔2023〕6号),胡家堡村被划分为Ⅱ类区片,农用地与建设用地补偿标准均为75万元/公顷,经核算该村应得征地补偿费54.09万元,且明确该批次用地不涉及房屋、地上(地下)附着物及青苗补偿,避免了后续补偿争议。
农业人口安置方面,按照《关于本溪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暂行办法的通知》(本政发〔2010〕21号),虽采取货币补偿与社会保障安置结合的方式,但因此次征地仅涉及一个村集体经济组织且无相关村民,故不涉及劳动力安置及纳入被征地农民保障体系,符合政策中“按需安置”的原则。
同时,方案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县人民政府为征收主体,县自然资源局为征收部门,草河掌镇人民政府为实施主体,农业农村局负责征地补偿费用分配使用管理的政策指导,镇政府监督费用分配使用,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等多部门负责法律条文解释,形成了权责清晰的工作体系,还规定征地补偿费自辽宁省批复下达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保障了被征地集体的经济权益,且废止了2024年的旧方案(本县政办字〔2024〕25号),确保政策执行的时效性与准确性。
从与当地拆迁政策的关联性分析,该方案充分体现了政策的延续性与适配性。在补偿标准层面,严格以本溪市2023年公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为依据,Ⅱ类区片的75万元/公顷标准,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土地资源价值相匹配,确保了补偿标准的合理性与统一性,避免了因补偿标准不明确引发的矛盾。
在被征地农民保障方面,虽此次未涉及具体人员安置,但方案明确遵循2010年本溪市出台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暂行办法,表明当地在征地工作中始终将农民社会保障作为重要考量,即便本次无相关安置需求,也为后续可能出现的类似情况提供了政策依据,体现了政策的前瞻性与稳定性。此外,方案中对征地补偿费用分配、使用的指导与监督机制,符合当地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相关政策要求,通过农业农村局与镇政府的协同监管,有效防止了补偿费用被侵占、挪用,保障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的合法权益,与当地维护农村社会稳定、规范征地行为的政策导向高度一致。
综合来看,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本溪市相关拆迁政策的基础上,结合胡家堡村此次征地的实际情况,明确了征地范围、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及各部门职责,既保障了国土空间规划建设的顺利推进,又维护了被征地集体的合法权益,是当地规范征地行为、落实拆迁政策的典型实践,对后续类似征地项目具有良好的参考与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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