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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要求继续扎实做好林业棚户区改造工作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13-04-03

    3月25日,全国林业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北京召开。国家林业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张建龙说,做好林业棚户区改造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各级林业部门要用勤奋工作换取广大林业职工的安居乐业,把党和政府对林区的关爱送到千家万户,为改善生态、改善民生作出更大贡献。

  国家发改委农经司、住建部住房保障司有关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内蒙古森工集团、黑龙江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和江西省林业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湖南省林业厅等5家单位在会上发言。

  据悉,林业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程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在国有林区、国有林场实施的最大的民生工程。目前,国家已累计安排中央投资216.3亿元,安排改造150.4万户,其中已竣工入住近90万户,有效改善了林区民生,促进了林业改革,推进了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的城镇化进程。

  张建龙说,林业职工是全社会最困难的群体之一。从根本上改善林业职工住房条件,是各级林业部门义不容辞的历史责任,也是检验林业部门干部作风转变和能力建设的重要方面。各级林业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从林业职工的切身利益出发,继续强化措施,抓好工程开工、确保建设质量、加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公平分配住房,扎实做好2013年林业棚户区改造工作。

  张建龙要求,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统筹抓好下一步的林业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作:

  一要合理安排好改造任务。各地要进一步核实确认剩余改造户数,安排好当前和下一步改造任务。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加快改造进度,让更多职工群众早日享受到改造成果。任务较少的省份要在2013年年底前完成改造,其他省份要在2014年年底前基本完成,个别任务较重的省份也要在“十二五”内完成。

  二要密切跟踪基层林业单位职工危房改造。国家已明确将林业工作站、自然保护区、国有苗圃等基层林业单位纳入当地城镇住房保障体系统筹解决。各级林业部门务必高度重视、主动与发改、财政、住建等部门沟通争取,并密切跟踪,将其作为推进民生林业建设的一件大事,认真调查核实,全面反映需求,加大协调力度,确保将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职工全部纳入保障体系,不留死角,不留一户,不让职工留下遗憾。

  三要切实加强住房管理。各级林业部门要把加强住房管理提上议事日程,在住建部门的指导下,抓紧研究既有林区特色又符合实际的住房管理办法,加快落实房屋产权。要建立和完善林业职工新建住房的物业管理办法,对管理、维修、入住等都要有一整套完备的管理办法。同时要积极探索适合林区保障性住房的投融资、建设、管理的路子,逐步形成一套完整的林区住宅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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