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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拆迁案例

山东省农村拆迁案例:遇拆迁遭威逼毒打,经诉讼确认限拆公告违法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18-02-24

  

  【案例索引】(2017)鲁XX行初XX号

  【原告】:朱先生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李霞、董琛、辛成律师

  【被告】:山东省临沂市某区人民政府

  【案情简介】朱先生是山东省临沂市某村村民,在村里拥有一套合法房屋,一家人本来过着平静安逸的生活,但是因为房屋所在区域进行拆迁,朱先生一家的生活陷入混乱。没有见到任何能够证明征收行为合法的文件,周边的村民却都草率签字,匆忙搬离……

  【维权经过】

  一、逢拆迁补偿未果,不幸招致威逼恐吓毒打

  周围的邻居都默默搬走了,但朱先生却明白,补偿未谈拢就不明不白地交房离开,将会让自己一家流离失所,不合理的拆迁补偿会让今后的生活举步维艰。凭着这一丝执念,朱先生始终在与拆迁办协商,但因拆迁补偿无法保障自己原有生活和居住水平不降低,朱先生一直未与对方就拆迁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拆迁事宜没有谈拢,朱先生一家怎么也没有想到接下来“迎接”他们的是无休止的骚扰、威逼、恐吓,甚至是无情的毒打:

  自2017年3月25日开始,有不明身份人员从早至晚不间断地对朱先生及家人进行骚扰、威逼、恐吓,3月30日,朱先生在家中被三名不明身份人员打伤,报警后,警察将朱先生送至临沂市某人民医院住院治疗,更有甚者,在住院期间,朱先生还被20多名不明身份人员监视、控制自由,在医院遭到殴打。4月4日,朱先生家的房屋被贴上某区违法建设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作出的《关于限期拆除违章建筑的公告》(以下简称《限拆公告》),该《限拆公告》的内容为:朱先生家存在违法建设,并限期1日内自行整改到位,逾期不拆将被强拆或清理。

  二、濒绝境决心维权,坚定携手起诉某区政府

  没有签协议被不明人员骚扰毒打至住院治疗,接受治疗期间仍然遭到恶劣对待,自家房屋还被冠上“违章建筑”的标签要被拆除,濒临绝境,朱先生在咨询了律师之后,决定将自家的维权事宜委托给了京平拆迁律师事务所的李霞、董琛、辛成三位律师。

  三位律师在紧急商讨之后,确定了维权策略,决定先从某区违法建设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作出的《限拆公告》入手开展维权工作。因为某区违法建设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系临沂市某区人民政府成立的临时机构,并不具备行政诉讼的主体资格,故律师在第一时间起草了起诉文书,以某区人民政府为被告,于2017年4月6日向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展开了依法维权之路。

  2017年5月,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被告某区政府在庭审中列出种种证据,试图证明其将原告房屋认定为违章建筑,并作出限拆公告的行为是合法的,但京平拆迁律师没有给对方机会,依据法律对其主要证据予以一一驳斥,指明被告不但行政执法程序严重违法且存在事实认定不清等诸多违法情形。

  三、遇波折不忘初心,满怀希望迎来维权曙光

  在法院下达判决前,朱先生的房屋于2017年6月11日被强行拆除。京平拆迁律师随即又拟定起诉状,在2017年6月15日指导朱先生以临沂市某区人民政府为被告,向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请求确认拆除房屋行为违法的行政诉讼。

  朱先生坚决维权的决心和京平拆迁律师出色的专业能力为其依法维权之路迎来了曙光,2018年1月3日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决认为被告涉案行政行为违法,该行政违法责任应由被告某区政府承担;但因本案审理过程中,原告房屋已经被拆除,涉案行政行为不具有可撤销内容,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判决如下:

  确认被告作出的《关于限期拆除违章建筑的公告》的行政行为违法。

  

  尽管违法强拆行为拆掉了朱先生一家的房屋,但违法强拆行为却拆不掉朱先生在逆境与厄运中激发出的维权决心。确认被告限拆行为违法是京平拆迁律师维权的第一步,京平拆迁律师将尽心尽力开展接下来的维权工作,不论前路是否荆棘丛生,京平拆迁律师都将与朱先生风雨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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