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刘先生家住江西省萍乡市开发区,在当地拥有合法房屋。由于开发区的不断发展,刘先生房屋所在地块被政府划在征收范围内。对于政府拆迁刘先生很理解,也很配合。但是当拆迁办找到刘先生协商拆迁补偿的时候,刘先生却没有看到对方的诚意。刘先生认为拆迁办给出的补偿标准明显不公平,与房屋的实际价值相差甚远。如果按照政府给出的补偿标准自己和家人的住房将会是一个很大的难题。在提高了房屋拆迁补偿的过程中由于双方分歧矛盾升级。2012年11月27日刘先生的妻子李女士遭到不明身份人员的无故殴打。气愤不已的刘先生和家人心里都明白,打人的人是受拆迁办指使。同时刘先生和其家人开始害怕政府失去耐心再对自己的家人和房屋做出不法行为。经过深思熟虑刘先生决定到北京聘请专业的拆迁律师帮助自己解决纠纷拿到该有的补偿。经过寻访刘先生同京平拆迁律师团队取得了联系。
【办案掠影】
京平拆迁律师团队接到刘先生的求助后,对于刘先生的实际情况做了深入的了解,决定由资深拆迁律师赵健律师和专业拆迁律师王奇兵律师强强联手,代理刘先生维权。两位律师都是久经维权案件的专业律师,根据刘先生的案件事实很快就制定好了一整套的初步维权方案。拆迁维权的不能简单的“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拆迁律律师们决定对政府征收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从程序和实体上进行全面的调查。
拆迁律师们根据开发区用地需要履行的程序和手续总结出了一些关键环节,首先对这些关键的程序和手续的合法性进行调查。因此,两位拆迁律师针对需要调查的各类信息起草了申请书,指导刘先生分别向信息对应的行政机关通过邮寄的方式提交了申请。随着行政机关信息公开回复期限届满,在外人看来上演了戏剧性的一幕。开发区规划局、市国土局开发区分局和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对待信息公开申请的反映出奇的一致,保持沉默。但是这对于两位专业的拆迁律师来讲,是一件对维权胜利十分有利的结果。这正好说明了,两位拆迁律师的判断很准确,这三个行政机关的折射出了这其中肯定存在问题。拆迁律师们果断决定对开发区规划局、市国土局开发区分局和开发区社会发展局的信息公开不作为进行追责,目的是拿到对自己有利的信息公开回复。
拆迁律师们分别起草了行政复议申请书分别向三个机关的上级机关提出了申请。官官相护是出了名的维权难题,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和开发区规划局的上级机关对于复议申请视而不见,不做任何回复,市国土局开发区分局的上级直接作出了《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看来这次拆迁涉及到的行政机关做好了顽抗的准备。三位律师,决定不再依靠复议来解决问题,直接用最严格的司法程序来解决问题。在拆迁律师的指导下刘先生将开发区规划局、市国土局开发区分局和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分别起诉到了安源区法院。区法院全部以超过起诉时效为由裁定不予受理。三位律师毕竟是“久经沙场”,遇到的阻力越大,就说明问题越严重。拆迁律师们更坚定了斗争到底的决心。三位拆迁律师毅然针对去法院的不予受理的裁定提起了上诉。
在进行前面的程序的同时,拆迁律师还在进行着另外一个程序,目的是继续给拆迁办施压,也是为李女士无故被打讨回公道。在2013年9月22日,拆迁律师们指导刘先生的爱人李女士对自己被打的事实向萍乡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提交了《报案材料》,要求对相关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于违法行为的查处也经历和前面提到的三个程序几乎相同的波折。先是开发区分局对于报案没有回复,后又申请复议市公安局不受理,接着去起诉,也被安源区法院裁定不予受理。律师们决定和前面的几个裁定一起提起上诉。
在律师们的指导下,刘先生向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四份上诉状。在律师们和刘先生的共同努力下,萍乡市中院依法受理了四起上诉案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三位律师充分运用了自己的专业知识,以事实为根据,据理力争。在事实和法律面前,安源区人民法院的裁定在也站不住脚,最后纷纷被萍乡市中院的终审裁定否定!最后,萍乡市中院在四个终审裁定中都明确规定:撤销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裁定;案件由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立案审理。
【拆迁律师说法】
而行政诉讼在现实中普遍遭遇立案难、再审难和执行难等问题。其中,立案难问题尤为突出。在拆迁过程中涉及到的行政诉讼案件更是这样,可以算是立案难的典型。这一点在律师们办案的过程中得到了充分的展现。如果不是有专业律师的代理,大部分人肯定会“知难而退”。这对于想要自己通过法律维权的被拆人来说,相当于关闭了法律维权的大门。对于这种情况,只有专业的拆迁律师才有解决的办法。抛开专业知识方面的优势,专业的拆迁律师专门从事拆迁维权,立案难的情况经常碰到,在办案的过程中不断地总结出了有效的应对办法。刘先生在律师的帮助下成功的解决了这一难题。刘先生在产生纠纷后,立即找到拆迁律师代理维权,目前通过三位专业拆迁律师的操作成功的解决了立案难的。这对于拆迁维权来说是重大进展,只要启动了维权程序,在法律和事实面前,被拆人的合法权益一定能够得到保障,成功解决纠纷。接下来拆迁律师们将全力以赴,向着维权胜利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