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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城市拆迁案例:被“偷拆”上访无效,拆迁律师介入,获得满意补偿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13-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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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偷拆”上访无效后,拆迁律师介入使项目停工,拆迁户得满意补偿    

作者:李霞

    【案情简介】

  当事人何先生,因继承合法取得父母在成都市清白江区某村留下的一套房屋和部分林产,因异地工作原因,这套房屋一直由何先生父亲生前好友借住,2011年4月,当地“西部钢材城”项目正式启动,何先生的房屋面临拆迁,因断水断电等诸多不便,借住人搬离了此房。经过与拆迁办的初次协商,大同镇拆迁办给出的拆迁补偿过低,完全不能保证何先生最基本的生活居住条件,后续再谈拆迁办依然没有任何诚意,因此双方一直没有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就在何先生还琢磨着下一次谈判该如何交涉的时候,一个惊天霹雷将他打懵。2011年9月23日就在何先生回家查看时,发现自己的房屋俨然已经变成了一片废墟,唯一可见的是四处散落的砖瓦砾上覆盖着厚厚的尘土。见此情景的何先生大脑一片空白,一团怒火立马涌上心头。当即报警的何先生原以为大同政府拆迁办会尽快给个说法,可是一等再等,不但没人来解决,何先生打电话问询时竟被各种理由推托。从此以后的大半年时间,何先生就在政府、开发商、派出所之间奔波,甚至开始在信访之路上步履维艰……身心疲惫的何先生痛定思痛,这样下去是不可能有结果的,房子没了,钱也没拿到,找谁都没人管,自己的生活工作被这个破事整的一团糟,日不能食,夜不能寐,何先生整个人都快要崩溃了。就在这时,有朋友给他出注意,找律师打官司吧,何先生顿时茅塞顿开,立刻开始寻找知名的拆迁律师。经过一番筛选,何先生最终选择了在拆迁领域以专业著称的京平拆迁律师团队。何先生与赵健律师一番电话交谈后,即刻从成都赶往了北京。

  【办案掠影】

  办案第一季:全局规划,合理布局,静观其变

  京平拆迁律师团队介入此案后,最终由功底深厚实战经验丰富的赵健律师与谷美玲律师代理了案件。两位律师经过对案情的仔细了解,迅速为本案“私人定制”了一套办案计划,为了达到最好的维权效果,两位律师决定由多条途径同时进行维权,全面出击,重点突破。首先启动的,是最基础最重要的调查取证程序。经过律师加班加点的工作,一日之内,几十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便登上了直达各级发改委、国土局、人民政府等单位的“EMS”专机,飞向了它们各自该去的部门。其次,以书面形式向成都市青白江区公安分局提交了查处申请书,请求对非法推平、破坏当事人房屋的行为予以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第一轮启动的基础工作虽然对当事人维权的成效还并不明显,但是对于启动后续程序和最终取得良好的维权效果却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办案第二季:选择违法点主动出击,连环计下各个击破

  第一战场:盯紧公安系统这条线不放,自从上次提交了书面的查处申请书后,青白江区公安分局就一直没有回音,于是,两位律师向成都市公安局提起了行政复议,不料,成都市公安局竟驳回了当事人的复议申请,理由是清白江区公安分局已于2011年9月25日以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立案,此案一直在侦查中。这看似合理的理由实际上是在包庇青白江区公安分局,既然立案了为什么没有通知当事人,侦查的进展如何也不得而知,两位律师当即决定启动下一步的诉讼程序,继续战斗。

  第二战场:经过信息公开答复,两位律师决定首先针对立项文件违法作为第一个主动出击的突破口。一纸复议书,以成都市青白江区发展和改革局作出的《成都市青白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的通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复议到了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接到被复议通知后,青白江区发改局又向当事人寄送了《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和《四川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意图蒙混过关,将此作为其作出《成都市青白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的通知》的法律依据。谁料,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认为,青白江区发改局向当事人寄送了上述材料,已经履行了信息公开职责,因此决定书作出了维持的复议决定。心思缜密的赵健律师一眼就识破了青白江区发改局的雕虫小技,于是,立刻起草了起诉状,将青白江区发改局送到了青白江区人民法院的被告席上。开庭时,两位律师胸有成竹地将“被告在本案中未提交事实证据视为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没有证据”和“被告的本案许可具体行政行为在实体上及程序上都违法”的观点摆出,并将支持自己主张的法律依据和证据娓娓道来,使得庭审气氛一下子紧张严肃起来,被告席被两位律师说的哑口无言………

  第三战场:既然经过信息公开,建设部门不存在当事人房屋所在地块上进行建设的项目的施工许可文件,那么,现在正日以继夜进行的工程显然就是非法施工,这就成为了另一个重要的打击点。两位律师立即向青白江区城乡建设局递交了一份《查处非法施工申请书》。之后,事情发展正如两位律师预料之中的一样,青白江区城乡建设局迟迟没有回复,也没有采取任何查处措施。于是,立马向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复议青白江区城乡建设局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违法。2013年4月3日,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作出复议决定书,书中认为青白江区城乡建设局2013年1月11日立案调查取证的原因为巡查发现“西部钢材城”项目违法施工,后对建设单位发出《暂停施工通知书》责令立即暂停施工,但是其并没有证据证明其接受、处理当事人的申请并告知相应处理情况,因此责令其立即对“西部钢材城”项目的全部处理结果书面答复当事人。几日后,青白江区城乡建设局乖乖地照做,恭恭敬敬地将书面材料发给了当事人。建设工地上也立马安静了下来。在这场硝烟弥漫的战场上,当事人在两位律师的带领下终于打了一个小胜仗,吐出了长久以来积压心底的一口恶气。律师在几大战场上的努力和出色表现,让当事人越来越有底气和信心去争取自己公平合理的补偿。

 
 办案第三季:无形压力重于山,政府不堪重负终服软

  经过两位律师近一年来的法律运作,不仅对政府的违法行为给予了有力打击,而且以无形的压力大大增加了当事人手中的谈判筹码,此时的大同镇政府已经不堪重负,来自成都市政府的压力,来自公安机关的压力,来自法院的压力,来自施工单位的压力,神经线高度紧张的镇政府,几乎走到了要崩溃的边缘。于是,拆迁办不得不主动约谈当事人商谈落实补偿问题。两位律师当即对当事人进行了耐心的指导,分析了政府方在征收土地及房屋的违法点和谈判需要注意的事项,当事人底气十足地去参加谈判,有理有据地要求合理补偿,最后以其违法点直逼对方底线,最终以满意的数额达成了补偿协议。

  【拆迁律师说法】

  其实,这个案子并不难,有关单位的违法行为非常明显,可是,为什么何先生苦苦上访近一年也没有结果呢?究其原因,是他没有用对方法。上访之路难于登天,即使有关单位不互相包庇,仅是冗繁的层报系统就可以把事件拖垮。相比之下,遇到不法现象,法律维权才是最应高举的武器。在此,也告诫各位拆迁维权人,遇事勿慌勿恼,一定要保持冷静,相信法律、求助法律、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只有用对方法,才能避免更大的伤害,才能变被动为主动,在最短的时间内获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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