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点评

您的位置: 首页 > 维权必读 > 律师点评 > 棚户区改造或将发生巨变,房屋置换逐步取代货币补偿!...

律师点评

棚户区改造或将发生巨变,房屋置换逐步取代货币补偿!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18-06-29
  6月25日早间到午后,一则消息流传坊间,搅动了各地棚户区改造拆迁户的心!先是传闻将在全国范围内一刀切叫停棚户区改造,搞得大家人心惶惶;之后针对民间的传言,昨日晚间国开行新闻办公室回应称“今年以来,开发银行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棚户区改造政策,在国务院相关部委指导下,配合地方政府依法合规开展棚户区改造融资工作”;后续相关媒体发文称,国开行内部人士透露“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审批权全部先上收,分支行暂停棚户区改造项目审批,已经放款的存量项目照常”。

  棚户区改造是牵动亿万老百姓安居的重大工程,而每一次的政策变动和相关部门的重大调整,都能对棚户区改造中的广大拆迁户产生重大影响。

  2018开年以来棚户区改造新趋势

  2018年3月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启动新的三年棚户区改造攻坚计划”,2018-2020年将再改造各类棚户区1500万套,其中2018年将改造580万套。相比于2016年减少40万套,2019年和2020预计将进一步减少。从数据可见,经过前几年大力的推进,如今,我国棚户区改造工作整体进入“量缩攻坚阶段”。

  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安置方式变化分析

  棚户区改造政策推出初始,为了推进棚户区改造的进程,国家从各个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为了满足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资金需求,2014年央行创设“抵押补充贷款”(PSL)货币政策工具,即通过货币政策加大对“棚户区改造”的信贷支持力度,保证棚户区改造资金充足。在此基础上,2015年国务院37号文提出“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即拆迁办获得与安置房等价的安置款,自行选购住宅。该政策推行的初衷,是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的同时,推进房地产去库存。棚户区改造和去库存的结合使得货币化安置在棚户区改造中的占比也一路上升,我国棚户区改造货币安置比例从2014年的10%,到2016年达到48.5%,而到2017年部分地区已达到100%。

  然而,如今国开行等政策性银行上收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审批权,减少此类贷款项目新的审批,可见资金全面紧缩之势。在资金紧缩的势头下,棚户区改造补偿安置的方式也将发生变化,预计2018年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比例将比往年有所下降,以后几年多以实物安置为主。

  棚户区改造安置方式新趋势将对拆迁户产生巨大影响

  拆迁补偿主要是两种方式: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法律给予了拆迁户选择权。然而,实践中对法律和相关政策并不熟知的拆迁户常会产生这样的疑问:“房子拆迁,到底要钱好,还是要房好?”,事实上两种方式无论哪一种,都应当确保拆迁户在拆迁后“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活有保障。”

  但落实到具体的拆迁补偿安置中,两种方式的效果却有不同。

  在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为主c时,拆迁户经历完长久的拆迁后,拿到的补偿款完全跟不上瞬息万变的房产市场,原来的房子没有了,到的拆迁补偿款根本买不起新房子。当然拆迁补偿不足还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拆迁中存在违法违规的现象。

  而今后在棚户区改造实物安置的方式下,可以从一定程度上缓解“拆迁后买不起房”的困境。同时在棚户区改造等项目的拆迁中,以实物安置方式进行的,需要优先就近安置。因此,新趋势下的就近实物安置方式,能最大程度保障拆迁户原有的生活水平和今后长远生计有保障。可以说,这一信号对于拆迁户来说并非坏消息。

  最 后

  要提醒广大拆迁户的是,拆迁实物安置也不要仅听拆迁办的空口承诺,一定要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约定好“安置房的位置、面积、户型、权属证件、交房期限和方式等”,如此才能真正地实现棚户区改造安居的初衷。

拓展阅读:   拆迁补偿标准   拆迁安置不合理怎么办?   拆迁法律知识   拆迁律师说法

本网站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点击拨打010-63797888